十、论行运
原文: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。看命以四柱干支,配月令之喜忌,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,配八字之喜忌。故运中每运行一字,即必以此一字,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,为喜为忌,吉凶判然矣。
徐注:富贵定于命,穷通系乎运,命如植物之种子,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。虽有佳命而不逢时,则英雄无用武地,反之,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,亦可乘时崛起。此所以有“命好不如运好”之说也。看命取用之法,不外乎扶抑、去病、通关、调候、助旺诸法(详论用神节)。取运配合,不过助我喜用,补其不足,成败变化,大致相同,原文甚明不赘。特运以方为重,如寅卯辰东方,巳午未南方,申酉戌西方,亥子丑北方是也。如庚申辛酉,甲寅乙卯,干支相同,无论矣。甲午、乙未、丙寅、丁卯,木火同气,庚子、辛丑、壬申、癸酉,金水同气,为喜为忌,大致相同。如丙子丙申,火不通根,庚寅辛卯,金不通根,则干之力微,而方之力重。干为喜则为福不足,为忌则为祸亦不足。故看运须十年并论,不能以一字之喜忌,断章取义也。
学人注:沈前辈在这里把话说得很清楚:大运是配合命局的。“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”,也就是说,大运是引发原局信息的,对原局干支能起到损益等作用。《滴天髓》云:“战冲视其孰降,和好视其孰切。”所以徐老说“富贵定于命,穷通系乎运””,《滴天髓》也说:“休咎系乎运”。但徐老后面的解说是越来于离谱了,不是正法。
原文:何为喜?命中所喜之神,我得而助之者是也。如官用印以制伤,而运助印;财生官而身轻,而运助身;印带财以为忌,而运劫财;食带煞以成格,身轻而运逢印,煞重而运助食;伤官佩印,而运行官煞;阳刃用官,而运助财乡;月劫用财,而运行伤食。如此之类,皆美运也。
徐注:命中喜神或用神,行运助之,即为吉运。官格见伤,忌也,用印制伤,可以去病。行运助印者,如以木为印,而行东方甲乙是也。如印露伤藏,官煞运亦美。伤露印藏,忌见官煞,而财运破印,则大忌矣。
身弱用印,带财为忌,运行劫财,则去其病。身强印旺,喜财损印,则以财乡为美,而忌劫财矣。
食神带煞,身弱则克泄交加,运逢印绶,制伤化煞滋身,三得其美,若身强煞旺,以食制煞为用,则喜行食伤运矣。
伤官佩印者,月令伤官,日元持印,印露通根,运行官煞,生起印绶为美,若印藏伤露,则官煞忌见矣。
更有伤官太旺,运喜财乡,泄伤之气,四柱虽佩印而不为用,则不能以官煞为美也。
阳刃用官煞,而原局刃旺,则喜行财乡,生起官煞,若刃轻而官煞重,则宜助其刃。月劫用财,则惟有食伤为美,若行财运,要四柱原有食伤方可,即通关之意也。此其大概,更于八格取运详之。
学人注:沈前辈说:“命中所喜之神,我得而助之者是也。”意思是原局中我已得到的东西,大运就要使这个东西更强旺,比如原局是得财的结构,那么大运就要助财;如是得官结构,大运就要助官。我们还可以继续引申:原局中我要得到却没有得到的,大运帮助我得到;原局中有破坏格局的,大运控制破坏之神,等等这些都是“喜”。
原文:何谓忌?命中所忌,我逆而施之者是也。如正官无印,而运行伤;财不透食,而运行煞;印绶用官,而运合官;食神带煞,而运行财;七煞食制,而运逢枭;伤官佩印,而运行财;阳刃用煞,而运逢食;建禄用官,而运逢伤。如此之类,皆败运也。
徐注:命中用神或喜神,宜其生旺者,而行运抑之,即逆运也。如正官为用,以财生官为喜,而运行食伤,若原局有印,尚可回克食伤以护官星,无印则用神被伤矣。
财不透食者,柱有食神而不透支也。运行七煞,若透食伤,尚可回克以护财,不透则食生财而不制煞,煞泄财之气以攻身。
印绶用官者,月令印绶而透官星,以官生印也。运合官者,如甲生子月,透辛为用,而运行丙火;丙生卯月,透癸为用,而运行戊土。合去官星,为破格也。
食神带煞,谓月令食神而干带煞也。运行财地,则财化食以生煞。七煞食制者,月令七煞,取食制煞为用也。运行枭地,则枭夺食以护煞,同为破格矣。
月令伤官,身强用财,身弱佩印。用财而行劫财之乡,佩印而行财破印之地,是为破用。
阳刃用煞,建禄用官,同以日元太旺,取官煞裁制禄刃为用,运逢食伤,去其官煞,则禄刃太旺而伤身。
总之取运与看命无二法,日元为主,合我之需要为用神,助我之需要为喜神,行运助我喜用为吉运,逆我喜用为劣运。
学人注:沈前辈说:“命中所忌,我逆而施之者是也。”意思是原局已成格的东西,而大运来破坏,并且原局里没有救应。“正官无印,而运行伤”,无印护官,运行伤官必祸,局中有财星感应通关可免。“印绶用官,而运合官”,逢印看官而遇官,是贵征,大运合官则是断印之源,必失其贵。“食神带煞,而运行财”,食神带杀,可以富贵,大运行财则是泄食生杀,祸患必至。“七煞食制,而运逢枭”,杀逢食制为贵命,是通过食神去制杀而得贵的,这是途径,而大运逢枭,食神被夺,不但贵气大损,而且有祸。其实不但逢枭如此,正印亦不适宜,特别是阴日干的杀逢食制格,正印能合食神,使其不制杀,所谓贪合忘克是也。我们也可以引申:原局中我已得到我所要的,而大运使我失去,这也是为“忌”。
原文:其有似喜而实忌者,何也?如官逢印运,而本命有合,印逢官运,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。
徐注:凡取运必兼顾四柱之神,方能定其喜忌,所谓“运行一字,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”是也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者,如甲木日元,辛酉月,戊辰年,行癸水印运,则戊癸合,反伤官星也。用官星者以才印为辅,如用才生官者,亦忌印运,泄官之气,不必定有合也。用印逢官,本为吉运,然原命为煞重身轻,用印化煞之局,则以印劫扶身为美,再行官煞,均非所宜,非指官煞混杂论也。
学人注:许多读者看到这里都会觉得不太好理解,特别是“官逢印运,而本命有合”,似乎是把印看成是忌,印本是护官之神,为什么“本命有合”的就为忌了呢?这个“有合”是怎么合的呢?是阴日干与官星的合吗?非也。这里的“有合”,有两种情况:第一种情况,假如甲用辛官,时上有丙,其得官的方式就是以丙食合辛官,若运行壬癸,则丙遭伤被困,不能合官,官不为我所用,必失其贵,故为忌。第二种情况,假如甲用辛官,命中有戊财生官(逢官而看财,见财而富贵),运行癸水,则戊财贪合癸印而不生官,这时的癸印是破坏了官的原神,故为之忌。徐老的注解把“有合”解释成流年之合,不确。然“有合”的也不一定就是忌,关键是看合什么。假如甲用辛官,局中有丁伤辛,运逢壬印合丁,去其伤官,不但不为忌,反为之喜。“印逢官运,而本命用煞”,徐老说“非指官煞混杂论”,误,沈前辈的原意就是指官杀混杂,原局用杀,不宜见官,原局用官,不宜见杀。
原文:有似忌而实喜者,何也?如官逢伤运,而命透印,财行煞运,而命透食之类是也。
徐注:用官星者,以伤官为忌,若原局透印绶,则可以护官制伤,不畏伤官之运。用财星者,以七煞为忌,若原局透食神,则可以生财制煞,不畏官煞之地。虽非佳运,而有解神,所谓逢凶化吉是也。
学人注:沈前辈在这里仅言大概,只是说明一个意思,我们在实际预测当中还要看具体的组合情况。比如用官有印,运行伤官时却是印之墓地,印被伤而不能护官,此时解救不及,当为凶运。余仿此。财行杀运的,原局有比劫夺财为忌,大运七杀制去比劫,亦属于“似忌而实喜”的情况。
原文: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,何也?如丙生子月亥年,逢丙丁则帮身,逢巳午则相冲是也。
徐注:丙生子月亥年,壬癸水秉令乘旺,行丙丁运则为比劫帮身,行巳午运则为衰神冲旺,反增水势,是行干而不行支也。
学人注:沈前辈老早就提出干支分用了,可惜现在还有不少人取用只以五行论,如木为用神就行甲乙寅卯运为吉,以金为忌则行庚辛申酉运皆凶,不明干为阳为动、支为阴为静,天干专论生克制化合,地支专论刑冲合穿墓。读者阅至此处,当有所感悟了。
原文: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,何也?如甲生酉月,辛金透而官犹弱,逢申酉则官植根,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。
徐注:此须分别官星之旺弱。若官星弱,运至西方申酉,为官星得地,逢庚辛为混煞重官,嫌其夹杂。若官星旺,则申酉庚辛同忌矣。又须辨其透与不同,若官星弱,藏支而不透支,运逢辛为官星透清,非重官也。
学人注:沈前辈所说的“甲生酉月,辛金透而官犹弱”当为“甲用酉官,辛金透而官犹弱”之误,因为酉月之辛是弱不到哪里去的。值得注意的是,纵行申酉官星植根之运,亦要分辨其组合利害关系,地支的刑冲合穿墓最为要紧,所谓“天战犹且可,地战急如火”是也。另外,天干的官星到了地支,这时还要看运干与运支的生克,如甲以辛为官,酉运虽为官之旺地,但运干为丁,则官星被伤也。
原文: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,何也?如丁生亥月,而年透壬官,逢丙则帮身,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。
徐注:合煞为喜,合官为忌。如丙生亥月,透壬为煞,逢丙帮身,逢丁合煞,虽同为吉运而不同,盖丙仅助身,而丁合煞为权也。丁生亥月,透壬为官,逢丙帮身,逢丁合官为忌也。丁生亥月,透壬又透戊,为官星遇伤,逢壬为伤官见官,逢癸则化伤为劫,不但帮身,且解官星之厄。若此之类,不胜备举,为喜为忌,须体察原局干支日主喜忌而定之。
学人注:由此可见,看运之喜忌吉凶,并非易事,须详细辨别。沈前辈是以日干取格为例进行说明,鄙人再引申举例:假如乙用丁食制辛杀,运逢丁则是制神到位,七杀被制的吉应之期,若是丙运,则丙与辛合,是对辛杀的保护,使丁不能制辛,辛杀所代表的权力就失去了。所以徐老所说的“合杀为喜,合官为忌”也不是金科玉律。丙生亥月,透壬为杀,逢丁运有时是合绊壬杀而日主得救为吉,有时却是壬杀因合而动,反去制身为凶。学者不可不辨。
原文: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,何也?如戊生卯月,丑年,逢申则自坐长生,逢酉则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。
徐注:支之变化,较之天干尤为复杂。如上例戊生卯月,生于子年,逢申则会水生官,逢酉则伤克官星;丁生酉月逢午为禄堂劫财,逢巳则会成财局;丁生酉月辰年,辰酉本可合金,而又生财,运逢子,子辰会起水局,反泄财之气。若此之类,亦不胜备举也。
学人注:沈前辈所举,不一定要是丑年,戊生卯月本是月令官星,逢酉运即是伤官见官破格,逢申还有卯申暗合的组合,却也未必为吉。比如原命本在申年生,卯月戊日,戊土欲得卯官,而卯官却被申金暗合,申运乃是申金重现,是卯被申合的应期,吉从何来?所以“支之变化,较之天干尤为复杂”,此言甚是。
原文: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,何也?冲年月则急,冲日时则缓也。
徐注:此说未可拘定。冲提纲月令为重,余支为轻;冲喜用所在地为重,非重用所有地为轻。又有就支神性质分别者,盖寅申巳亥四生之地为重,气尚微弱,逢冲则坏也。子午卯酉气专而旺,或成或败,随局而定,而辰戌丑未为兄弟朋冲,无关紧要。《滴天髓》所谓“生方怕动库宜开,败地逢冲仔细推”是也。
学人注:徐老的注解有一定的道理,沈前辈之言确实“未可拘定”。本书卷一《论相神紧要》一章中,沈前辈已将“伤用甚于伤身,伤相甚于伤用”的道理说得很清楚,那么如果大运以冲的方式伤害命局的某支,是要看被冲之支在原局所起的作用。其实,冲,不一定就是伤害,也有冲动、冲起、冲开的含义。至于冲的缓急,除了《滴天髓》里所说的之外,还要结合限运(年月日时四限),冲如本限运为急,否则为缓。
原文: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,何也?运本美而逢冲则轻,运既忌而又冲则重也。
徐注:冲克须看喜忌,运喜而冲忌则轻,运忌而冲喜则重。更须推看流年,或运虽为喜而流年并冲,亦不为吉。
学人注:轻与重,本来是形容程度的,什么程度?吉凶的程度。沈前辈说“运本美而逢冲则轻”指的是“吉”的程度减轻,“运既忌而又冲则重”指的是忌神冲坏用神时凶的程度加重。徐老说的“运喜而冲忌则轻”是指忌被冲而凶的程度减轻,“运忌而冲喜则重”是指喜神被冲坏而凶的程度加重。所以这里的轻与重并不是说冲的力量的大小。
原文:又有逢冲而不冲,何也?如甲用酉官,行卯则冲,而本命巳酉相会,则冲无力;年支亥未,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。
徐注:逢冲不冲者,因有会合解冲也。甲用酉官,原局有巳丑,则官星会局,卯冲无力;原局有亥或未,运至卯则三合会局而不冲。参阅刑冲会合解法。
学人注:本书卷二《论刑冲会合解法》对冲合关系言之甚详,请参阅。合处逢冲则不合,冲中逢合则不冲,此是一定之理。
原文: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,何也?如乙用申官,两申并而不冲一寅,运又逢寅,则运与本命,合成二寅,以冲二申之类是也。
徐注:两申不冲一寅之说,未可尽信。冲者,克也,寅即甲,庚即申,甲遇两庚,岂不克乎?特两申一寅,气不专注,譬如两庚一乙,妨合不专,运再逢乙,则两庚各合一乙而情专。冲亦如是,运再逢寅,以一冲而引起两冲也(参阅刑冲会合解法)。
学人注:二不冲一的理论,源于《五言独步》。前面鄙人的注解中早已说明,只有夹冲的情况,才是二不冲一,如果是同方向之冲,照冲不误。原局有冲,大运再逢,是吉凶信息的引发。
原文:此皆取之要法,其备细则于各格取运章详之。
学人注:关于岁运的看法,读者宜细心研究《滴天髓》里的《岁运》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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