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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 八 字 撮 要 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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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柱八字 发表于 2021-9-17 18:09
《论 八 字 撮 要 法》
  用之为官,不可伤。
  用之为财,不可劫。
  用之为印,不可破。
  用之食神,不可破。
  用之为禄,不可冲。
  若有七杀须要制,制伏太过反为凶;若遇伤官须要静,此是子平万法宗。
  伤官最怕为官运。
  正官尤忌见财星。
  印綬好杀,嫌财位。
  阳刃怕冲,宜合迎。
  比肩要逢七杀制。
  七杀喜见食神刑。
  有禄怕见官星到。
  食神最喜偏财临。
  此是子平撮要法,江湖术者仔细明。
《格 局 生 死 引 用》
  夫格局者,自有定论,今略而述之。
  印綬见财,行财运、又兼死绝,必入黄泉;如柱有比肩,庶几有解。
  正官见杀,及伤官刑冲破害,岁运相併必死。
  正财偏财,见比肩分夺、劫财阳刃,又见岁运冲合必死。
  伤官之格、财旺身弱、官杀重见、混杂冲刃,岁运又见必死;活则残伤。
  拱禄拱贵填实,又见官空亡冲刃,岁运重见即死。
  日禄归时,刑冲破害;见七杀官星空亡冲刃必死。
  杀官大忌,岁运相併必死。
  其餘诸格,并忌杀及填实,岁运併临必死。
  会诸凶神恶煞勾绞空亡吊客墓病死宫诸煞,十死九生。
  官星太岁、财多身弱,元犯七杀,身轻有救则吉,无救则凶。
  金多夭折,水盛飘流,木旺则夭,土多痴呆,火多顽愚,太过不及。
  作此论,一不可拘,二须敢断;必须理会推之,求其生死决矣!
《会 要 命 书 说》
  夫造命书,先贤已穷尽天地精微之蕴而极矣!自唐李虚中一行禪师、宋徐升东斋、明王詮醉醒子诸公,登觉【渊海】【渊源】,其理雷同,至矣!尽矣!无非木火土金水之微妙耳。
  今之后学,加增旨意、口诀;莫非先贤已发之餘意,大同小异。
  今将【渊海】、【渊源】二书,合成一集,一览便知;不必寻究二书之旨,删繁去简,永为矜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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