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论建禄月劫
原文:建禄者,月建逢禄堂也,禄即是劫。或以禄堂透出,即可依以用者,非也。故建禄与月劫,可同一格,不必加分,皆以透干支,别取财官煞食为用。
徐注:月令逢禄为建禄,日支坐禄这专禄,时支逢禄为归禄。月劫者月令逢劫也,阳干为刃,阴干为劫。建禄月劫,皆无取以为用之法,另取财官煞食用神,则与财官煞食看法无二。故以用神分类者,无另立之必要也。
学人注:月令是日主的禄(临官)的叫“建禄”,月令是日主的劫财的,叫“月劫”,其实阳刃格也是月劫格的一种特殊形式。古人对建禄格已有不少的论述,如《四言独步》云:“月令建禄,多无祖屋,一见财官,自然发福。”《五言独步》云:“建禄生提月,财官喜透天,不宜身太旺,惟喜茂财源。”建禄、月劫,日主的气机必强,柱中的财官印食等物能否为我所得,那就要看具体的组合情况了。
原文:禄格用官,干头透出为奇,又要财印相随,不可孤官无辅。有用官而印护者,如庚戌、戊子、癸酉、癸亥,金丞相命是也。有用官而财助者,如丁酉、丙午、丁巳、壬寅,李知府命是也。
徐注:财印相随,非并用财印(详论官篇)。用官而印护者,以印制伤也,如金丞相造,戊土官星,通根于戌,好在戊癸合而不化,以酉金护官为用也。用官而财助者,以财生官也,如知府造,年支酉金,隔离太远,巳邀酉而近之,生助官星,丁壬亦喜其合而不化,则格局清也。
学人注:沈前辈在这里对禄格用官的八字作了几点说明:
1 最好是天干透官
2 要有财或印为辅
3 不可孤官无辅
这样说来,禄格用官与正官格的喜忌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金丞相造:
乾 庚 戊 癸 癸
戌 子 酉 亥
两癸合戊,不作争合论,而是将年支透到月干的戊土官星合得,故贵为丞相。
乾 丁 丙 丁 壬
酉 午 巳 寅
时干这个壬官早已被反化为火,不能再以官论之。年支酉金是为此命贵征,巳酉半合,贵人为我所用。
原文:有官而兼带财印者,所谓身强值三奇,尤为贵气。三奇者,财官印也,只要以官隔之,使财印两不相伤,其格便大,如庚午、戊子、癸卯、丁巳,王少师命是也。
徐注::三奇之说,各家不同。以财官印为三奇,亦命家之一说也。然干透必须支藏,天覆地载,方为全美。如此造丁火通根于午,庚通根于巳,支藏干透,方为有根。财印隔离,各处其用,而不相碍,宜乎为贵格也。
学人注:官星隔于财印之间,则是财生官,官生印,如果三奇有气、得用,则是贵命。
乾 庚 戊 癸 丁
午 子 卯 巳
巳中戊官透干合身,午中丁财透于我宫,巳中庚印透于年柱,三奇皆有气有根,财印不相碍,故贵。不过年月午子冲,月日子卯刑是为瑕疵,有损贵气。
原文:禄劫用财,须带食伤,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,二财相克,必以伤食化之,始可转劫生财,如甲子、丙子、癸丑、壬辰,张都统命是也。
徐注:月令禄劫而用财者,必有伤食为枢纽,与阳刃格相同。张都统造木不通支,喜得水木土互相卫护,可以培植甲木之根。运行戊寅、己卯、为最美也。
学人注:“二财相克”指的是劫财与财星相克。禄劫用财,比劫透干者必须要有食伤通关,或以比劫作为工具获财。另外,财星要有气机,要有根源。以官印定义的财星被我所获者,贵;以食伤比劫定义的财星被我所获者,富。
乾 甲 丙 癸 壬
子 子 丑 辰
天干壬丙并透,虽有甲木食神,却不能通关,壬水照克丙财无误。但命主毕竟贵为都统,为何?时支辰库之功也。年支子上坐甲,子水亦是食神;月支子上坐丙,子水亦是财星;两子一丑同入辰库,则是食神、财星、官星皆为我所得,故贵。
原文:至于化劫为财,与化劫为生,尤为秀气。如己未、已巳、丁未、辛丑,丑与巳会,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,安得不为大贵?所谓化劫为财也。如高尚书命,庚子、甲申、庚子、甲申,即以劫财之金,化为生财之水,所谓化劫为生也。
徐注:己未一造,四柱之中五重土,木嫌泄气太重,巳丑拱合辛金,建禄化财,日元更弱,所以运行丙寅丁卯印劫之地为贵。高尚书造,月时两禄,年透比肩,日元不弱,子中化劫为生,逆行水木火地均美。两造皆清纯之极,宜为贵格。
学人注:这里的“化”,是前文“用神变化”的“化”。
乾 己 己 丁 辛
未 巳 未 丑
丑未冲,巳丑不能拱合。不过干透己土食神,食神又生财星,是为有情。但是丑未之冲仍为瑕疵,羊刃不宜逢冲,更不宜夺财是也。
乾 庚 甲 庚 甲
子 申 子 申
申子半合,金白水清,以伤官泄秀为用。而月时两甲,虚浮无根,不受水生,无用。
原文:禄劫用煞,必须制伏杀,如娄参政命,丁巳、壬子、癸卯、己未,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,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。
徐注:禄劫用煞,与普通用煞相同,身旺煞强,以食神制煞为用。丁壬一合,干头取清,尤妙者巳申丙火伏藏,财不党煞,而有调和气候之用。水暖木得滋长,土亦不冻,为吉神暗藏也。
学人注:杀皆宜制伏,不独禄劫用杀格如此。
乾 丁 壬 癸 己
巳 子 卯 未
此命不但贵,而且富:卯未半合,对于己土七杀来说是“釜底抽薪”,七杀得制伏。未中丁火透干,被壬水合绊,使财星不党杀。子巳暗合,得年上财。
原文:至用煞而有财,本为不美,然能去煞存财,又成贵格。戊辰、癸亥、壬午、丙午,合煞存财,袁内阁命是也。
徐注:合财合煞,同为格局取清之用。月劫用财,必藉伤食之化,已见前节。袁内阁造,午中财官同得禄,似为合煞留官,以屠生官为用神,非专以财为用,亦非专以合煞取贵也。
学人注:去杀存财,杀不泄财。
乾 戊 癸 壬 丙
辰 亥 午 午
年月戊癸作合,使戊土不泄丙财,癸水也不克丙财,时上偏财临于旺地。两午暗合未中官星为我所用,故贵为宰相。
原文:其禄劫之格,无财官而用伤食,泄其太过,亦为秀气。唯春木秋金,用之则贵,盖木逢火则明,金生水则灵。如张状元命,甲子、丙寅、甲子、丙寅,木火通明也;又癸卯、庚申、庚子、庚辰,金水相涵也。
徐注:张造两干不杂,木火通明,为食神格。更喜佩印,调停中和,运和宜财地。癸卯一造,庚日申子辰全,为金水伤官中之井栏叉格。年支卯木,泄水旺气,运喜东方财地,所谓庚日全逢润下,忌壬癸巳午之方是也。伤官格中,以金水相涵、木火通明、水木菁华,为最秀而贵。若火土、土金,不免偏燥,更须调停中各,方得完美也。
学人注:禄劫之格用食神伤官泄秀的,最怕枭印来克夺,夺之不但不贵,亦不明、不秀也。张状元命:
乾 甲 丙 甲 丙
子 寅 子 寅
此造之贵,其因有四:
1 食神丙火与日主同根同源,都是从寅中所透,这是一种精神的表现。
2 两干不杂、两支不杂,这是一种特殊的气势,是精神团结的表现。
3 印绶在地支,食神在天干,互不相碍,以水滋春旱之木,以火宣木之灵秀(如开花)。
4 甲木为十干之首,甲子为花甲之首,局中配合得宜,故为状元。
乾 癸 庚 庚 庚
卯 申 子 辰
对子平格局法涉猎较深的易友,一看到这个八字就知道这不是普通的建禄格,而是“井栏叉格”。庚子日,天干三庚,支全水局,无官杀,生于秋,为合格。是以三合的水局冲出三合火的官星为我所用。所以《喜忌篇》云:“庚日全逢润下,忌壬癸巳午之方”。关于“井栏叉格”,请看本书中、下册。沈前辈认为此命属于禄劫用食伤泄秀的,此命的伤官不但泄秀,而且还透干去生财,不但贵,而且还富。
原文: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,必取清方为贵格。如一平章命,辛丑、庚寅、甲辰、乙亥、合煞留官也;如辛亥、庚寅、甲申、丙寅,制煞留官也。
徐注:官煞竞出,以取清为贵,合与制,皆取清之法也。然辛丑一造,乙庚相合,庚金未曾合去。辛亥一造,庚金通根于申,克而不净。官煞并见者,作为煞看,一以印化煞为用,一以食制煞为用也。如甲辰、已巳、戊辰、乙卯,合煞留官也;又丙辰、辛卯、乙亥、庚辰,亦合煞留官也。盖合制为求其去,合而不去,依然不清。且官煞混杂而四柱配置合宜,即无合制,亦可富贵。如丙辰、丁酉、庚午、戊寅,丙煞生兴寅,丁官禄于午,并透通根,真混杂也,发印化官煞为用。一郡守造也。
学人注:徐老说得不错,官杀并出的都要去一留一而取清,制与合都是属于取清的方式。禄劫之格,透官则用官,透杀则用杀,官杀并见者,并不能并用,所以要有所选择,需要取清。但是徐老对沈前辈所举的命例和他自己列举的命例,其解释未尽合理,鄙人简述如下:
乾 辛 庚 甲 乙
丑 寅 辰 亥
沈前辈举的某平章的八字。局中官杀并没有因合而取清,这一点徐老没有说错。日支辰中的乙木透在时干合月干庚杀,而且还是天合地合,表示要得到月上的杀,只可惜庚杀无根,是属于虚杀,所以命主的官职不大。年上的辛官混杀,没有得去,其早年必不如意。
乾 辛 庚 甲 丙
亥 寅 申 寅
徐老认为此造“一以印化煞为用,一以食制煞为用”,只对了一半。食神制杀是没错,因为命主并不需要庚杀,《滴天髓》里早有“春不容金”之说,所以要丙火去之。但丙与辛官遥合,又是天合地合,表示命主要的是年上的官和印。不过年支亥印因组合的关系并不能化杀生身。此造是以丙火制庚合辛为用的,先去制杀,才能合官,命主必定文武双全,只不过地支驿马刑冲,不得安定耳。
乾 甲 己 戊 乙
辰 巳 辰 卯
巳月的戊土应作印绶格,印虽未透,但仍可取用。《千里马》云:“逢印看官而遇官,十有七贵。”但年干甲杀混官,己劫泄印,好在己土合甲,杀被去,劫亦去,官清印正,日坐财库又是官根,乃为富贵双全之命。
乾 丙 辛 乙 庚
辰 卯 亥 辰
建禄透官与日主相合,但辛杀混庚官,丙火伤官欲克官,好在年月丙辛相合,杀不混官,伤不克官,是为取清。
乾 丙 丁 庚 戊
辰 酉 午 寅
这个八字确实如徐老所说“真混杂也”,不过丙戊同根同源,感应强烈,杀生印而不制身,丁官制刃,庚得戊生而贵。从这个八字我们可以看到,官杀混杂而无去留的,并不一定不能富贵。
原文:倘或两官竞出,亦须制伏,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。
徐注:官多便作煞论,煞轻便作官看。如一造,庚寅、壬午、丁卯、壬寅,两官竞出,露而无极,过财官旺运而财发巨万。虽不贵而富,可见非定须制伏也。
学人注:沈前辈认为不但官杀混杂需要去留,而且官多透干的也是如此,就如徐老所解释的那样,官多成杀。但徐老又列举一例来证明此论并非定论,官多争和日主的纵然不贵,如果组合得当也能致富。当然,官多争合日主也是有条件的,一是阴日干遇官多,二是两个官都必须在月、时的天干。官多而富的,也必须财与官星相生有情,或是食伤制官而以官当财的命。
原文: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,格局更小,难于取贵,若透伤食便为破格。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,何也?如己酉、乙亥、壬戌、庚子,庚合乙而去伤存官,王总兵命也。
徐注:王总兵造,乙庚相合,化伤为印,格局取清;己土卑湿,不足以止水,喜其通根于戌,火土厚重,足固提防。运行官印之地,为足贵也。
学人注:孤官无辅,不但是禄劫用官者贵小,凡用官者皆然,那么再遇伤官,当然以破格论。但是如果局中有某字去伤存官,或有财星化伤生官,则不是孤官无辅了。王总兵造:
乾 己 乙 壬 庚
酉 亥 戌 子
乙庚隔合,庚印并不能去伤存官,再者,己土卑湿,又无根源(戌土不是己土的根源),并不能止水,所以伤之无妨。此命之贵,在于日时的杀刃,庚枭合乙伤,饱禄干合杀有用是也。
原文:用财而不透伤食,便难于发端,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,地支根多,亦可取富,但不贵耳。
徐注:禄劫用财与职刃相同必以食伤为枢纽,但格局清而运相助,亦有定富贵者。如丁丑、辛亥、癸亥、癸亥,月劫用财,亥中湿木,不能引化,喜其运行南方(丁未、丙午、乙巳),亦可富贵。此前清某观察造,科甲出身者也。
学人注:用财而以食神伤官为相,那么食伤亦不可混杂,财食各透一干取清,支有根源,不受损害,当然发富。至于是否只富不贵,也不能一概而论。
乾 丁 辛 癸 癸
丑 亥 亥 亥
此造乃是“飞天禄马”格,以亥飞冲出巳中戊土为官星,用丑合得。若以徐老所言,月劫用财,此造比肩夺财是为破格,贵从何来?
原文:用官煞重而无制伏,运行制伏,亦可发财,但不可官煞太重,致令身危也。
徐注:官煞重而无食伤制伏,必须有印方可,否则,身轻煞重,再行食伤之运,克泄交加,必危及身命。如一造,戊寅、丙辰、己卯、丙寅,支全东方,官煞旺也,喜得月时两丙帮身。早处比劫,困苦不堪;中年庚申辛酉,为食伤制伏之乡,发财数十万;晚年行财地,破印助煞,复一败涂地。此我乡一富翁之造也。
学人注:局中官杀重者,都要制伏,不独建禄月劫。
乾 戊 丙 己 丙
寅 辰 卯 寅
寅中丙戊同透,是为“若要物旺,宜助宜帮”而得助得帮的命,得用者,印劫之功,非食伤之力。庚申辛酉,虽发财,但必辛劳,因为非用其而得其之力是也。
原文:禄劫取运,即以禄劫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禄劫用官,印护者喜财,怕官星之逢合,畏七煞这相乘。伤食不能为害,劫比未即为凶。
徐注:月令禄劫,不能为用,随四柱配合,用财官食伤,即与论财官食伤取运相同也。用官印护者,官星忌伤,而官印并透,以印制伤护官为用也。禄劫透印,日元必旺,故冬财生官,忌官星被合去,或七煞混杂,原局印透,故伤食不能为害;劫比虽非吉运,然原局透官,则劫比亦未必为凶也。如本篇金丞相命,为官用印护而喜财也。
学人注:用官得印护者,是否喜财,这还得看具体的情况,假如命中有伤官,须以印去伤存官的,则不宜行财地,因财可坏印是也。关键是局中之印是干什么用的,假如印星之是泄官生身,则财地无妨。
庚 戊 癸 癸
戌 子 酉 亥
月令建禄,戊土官星,通根于戌,为官有根也。庚金为辅,然身旺无劳印生,惟行运至食伤之地,取以护官耳。庚寅辛卯壬辰运,均平平,癸巳之后,运转南方,财生官旺,其得意当在晚年也。
学人注:此命自庚寅运开始,除卯运外,一路皆是官星生旺之方。但巳运,有亥回冲,官星之禄遭冲,未必无事。
原文:财生喜印,宜官星之植根,畏伤食之相侮,逢财愈见其功,杂煞岂能无碍?
徐注:财生喜印者,原局有财生官也。虽用在财官支须有印,则不畏官旺。印如透出,而财了不相碍,即为三奇格,见下王少师造。印护喜财,财生喜印,均宜原局俱备,所谓财印相随是也。然原局财生官旺,运至印地,亦为美运。官星植根者,如用壬为官,运见壬为重官,见癸为杂煞,亥子丑之地,则为植根也。畏食伤克制,喜财生之。
学人注:用官喜财,官星植根运则是官有气,伤食则未必不利,假如寅卯月甲用辛官得戊己生,时伤丙食合来官星,此得食神之力,运入火乡未必为凶。
丁 丙 丁 壬
酉 午 巳 寅
此本篇李知府造,喜巳酉会,引财而近之,以生壬水官星,更喜时逢寅,为财印相随也。壬寅官印,辛丑庚子财官之地最美,己亥尚可无妨,戊戌则不能行,所谓伤食相侮也。
学人注:此命之贵因,见前文鄙人之解。夫从妻化,得利于酉财,故运宜行财旺之地。戌运火入墓地,穿害酉财,确实不宜。
庚 戊 癸 丁
午 子 卯 巳
此本篇王少师造,为财官印三奇格也。喜春官印通根巳,财星得禄于午,支藏干透,天覆地载。若仅露干而不藏支,亦不足贵。更喜年印时财,两不相碍,戊癸相合,蜜蜂一之情,专向日主,宜其贵为少师矣。运喜财官而印亦美,与财生喜印相同。
学人注:戊庚从巳中发表,官得禄,印得长生,是精神表现,故大贵(按:少师,乃是从一品)。那么,此造最关键的字是时支巳火,只要行运巳火无伤,则无甚大碍。
原文:禄劫用财而带伤食,财食重则喜印绶,而不忌比肩;财食轻则宜助财,而不喜印比。逢煞无伤,遇官非福。
徐注:禄劫与阳刃相等,单用财为格所忌,非带伤食,不能用财也。亦分身轻身重,食伤重,泄气太过,则宜印绶,逢比劫,有食伤引化而不忌;财食轻,最喜食伤,财运亦喜,印制食伤,比劫分财,均非所宜。官煞有食伤回克无碍,但不为福耳,如本篇张都统造:
甲 丙 癸 丙
子 子 丑 辰
甲丙皆不通根,伤官太轻,宜行食伤运以助财。戊寅己卯运,食伤之地最佳,庚辰非吉。此造惜无甲寅、乙卯、丙辰、丁巳等运以助之也。
学人注:张都统造得利于辰土之力,辰伤则格破命败,财官旺地为佳,食神伤官可行,印运不忌。
己 己 丁 辛
未 巳 未 丑
此造财食皆通根,日元亦不弱,胜于张造多矣。更喜巳丑拱合而透辛,劫化为财,运喜印绶而不忌比劫。丁卯丙寅二十年劫印之地最美。乙甲克去己土,子癸官煞,不为吉也。
学人注:他宫的食神生我宫的财星,未冲丑为局中之病。徐老说“运喜印绶而不忌比劫”不正确。此明最怕的就是比劫与刑冲,丙寅运当为命主最倒霉的时候。
庚 甲 庚 甲
子 申 子 申
此本篇高尚书命。子申会局,禄劫化为伤官,喜得生于七月,气候未寒,所以金水伤官不见官煞,不损其贵也。更以原局无火,气偏金水,运宜金水本地,再行官煞火运,反不相宜。土运有甲木回克,无碍,所谓顺其气势以取运也。
学人注:两干不杂,两支也不杂,书云:“两干不杂名利齐”,但也要看具体的配合情况而论。此命之贵,在于金水相涵,所以运忌土乡,月时两甲无根,不能救应。
原文:禄劫用煞食制,食重煞轻,则运宜助煞;食轻煞重,则运喜助食。
徐注:禄劫用煞以食制,与食神制煞无殊,参观论偏官篇。
学人注:杀逢食制或食神制杀,除了看杀的强弱,还得看是我制他还是他制我,制了之后又有什么样的情况。
原文:若用煞而带财,命中合煞存财,则伤食为宜,财运不忌,透官无虑,身旺亦亨。若命中合财存煞,而用食制,煞轻则助煞,食轻则助食则已。
徐注:禄劫用煞而带财,则以财党煞为忌,合煞合财,均以以清而贵。合煞存财,则以财论,必须食伤转生;合财存煞,则以煞论,须食神制伏。同用煞节。
学人注:合杀存财的关键是看合杀的是什么,是伤官还是劫财;合财存杀的关键看是比劫合财还是日干自己去合财,比劫将财合去,此时看七杀是在制比劫还是制自己,如果是日干自己去合财的话,一般情况下就要制杀了。
丁 壬 癸 己
巳 子 卯 未
此造合财存煞,为本篇娄参政命。丁壬一合,财不党煞,卯未一合时煞有制,皆为取清之处。酉申印地为美,丙丁财地非吉。
学人注:此造是月干之劫合财,而七杀是制自己的,这时就得以制杀为先。局中卯食制杀,则申酉之地为凶。徐老说的“申酉印地为美”,不可信。
戊 癸 壬 丙
辰 亥 午 午
此为合煞存财,本篇袁内阁命也。戊癸合煞,可置不论,喜得亥中藏甲,以食神生财为用,宜行身旺食伤之乡。丙寅、丁卯,食伤财乡为美,戊辰官煞之地为不利。
学人注:此造合杀的是劫财,时上偏财无伤得用,此时运忌冲克财星,食神伤官生财为美。
原文:禄劫而用伤食,财运最宜,煞亦不忌,行印非吉,透官不美。若命中伤食太重,则财运固利,而印亦不忌矣。
徐注:禄劫而用伤食,即食神伤官格也。财运最宜者,食伤喜行财地;七煞亦不忌者,金水伤官喜见火,水火伤官喜见水,调和气候也。官印亦未始不美,特须看四柱之配合耳。如本篇张状元命:
甲 丙 甲 丙
子 寅 子 寅
两神成象,甲木月令建禄,而丙火亦自寅中透出,此所以为水火通明也。然无子水印绶,则火燥木枯。子水者,取以调候,非以为用也。运转南方,宜其大魁天下;庚午煞不通根,丙火回克,不足为害;辛金合丙,不免晦滞;壬申煞印之地非吉矣。
学人注:此节所言甚是。食伤之作用,其一便是生财,是以智慧谋利。杀运,食神制杀,或得名位。官运则有伤官见官之弊。印地伤官配印。张状元命,贵在丙火,但干透两甲,印运时丙有甲护,为害不巨,辛运申运,合丙去根,当然不利。
癸 庚 庚 庚
卯 申 子 辰
此为本篇一状元命造,金水相涵也。认庚日全逢润下,为井栏叉格。其实申子辰三合水局,乃食神生财格局也,但原局无火,气偏金水,行官煞火运必不见美,故《喜忌篇》云,忌丙丁巳午之方也。印劫食财皆吉,其大魁天下,必在辰运之后矣。
学人注:三合透癸坐卯,是伤官生财而不是食神生财。以“井栏叉格”看,怕火运;以伤官生财格论,岁运怕酉、甲。所以徐老说的辰运后为吉,鄙人也认为当是如此。
原文:禄劫而官煞并出,不论合煞留官,存官制煞,运喜伤食,比肩亦宜,印绶未为良图,财官亦非福运。
徐注:合煞留官者,煞未合去,官煞杂而势重,故须制伏也。制煞存官者,官煞并而取食伤制之也。观下两造自明:
辛 庚 甲 乙
丑 寅 辰 亥
此本篇一平章之命,合煞留官也。特乙庚相合,煞未合去,官煞迭出,以煞论,喜其身旺敌煞耳。丁亥丙戌制煞之运,及身旺均为美运。日元已旺,无劳印生,官煞混杂,岂可再助?
学人注:官杀杂而有去留的,必定运喜去当去之物,而忌去已留之神。平章命,原局是以乙木合杀的,岁运见丙丁则伤官星矣。杂,岂可再助?
辛 庚 甲 丙
亥 寅 申 寅
七煞通根,官助煞势,取食神制煞耳。谓为制煞留官,何如合官留煞?总之身强以制为用耳。丁亥丙戌运,身旺制煞之乡最美,印运虽佳,防其去食害用也。
学人注:此命获取的是辛亥官印,工具是丙寅,是故官印不可伤,食神与禄亦不可坏。丙戌乙酉是为好运,甲申却不宜也。
己 乙 壬 庚
酉 亥 戌 子
此为本篇王总兵命。乙庚相合,喜其化而为印,去伤存官,名符其实,去病为贵,此之谓也。运至辛未庚午为美,盖运喜财官,而去官则为忌。午未财地,支不伤干,而有生官之益。庚辛之卯,干不通根,而生助日元,故为美也。
学人注:此造己土为病,岁运伤之无妨。戌为财库,子为羊刃,皆忌刑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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