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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论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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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柱八字 发表于 2021-10-3 10:00
         二、论财

  原文:财为我克,使用之物也,以能生官,所以为美。为财帛,为妻妾,为才能,为驿马,皆财类也。
  徐注:财为我克,必须身强,万能克制。若身弱,虽有财不能任,则财反为祸矣。财为人生不可少物,然必须有才能势力,方能保守运用,可以护福,否则小人怀壁,徒获罪戾耳。格局之中 ,单用财者甚少,如身强露官 ,用财生官;身强煞弱,用财滋煞;身强印旺,用财损印。身强喜泄露食伤者,用食伤生财;财旺身弱,用比劫分财为美。皆非单用财也。
  学人注:财格的好坏,其重点不一定就在能否“任”,而是能否成、如何成或如何败、能否得到。徐老说财格“非单用”,其实任何一格都不是单用的,如前节论正官,有财官相生,有印通官气,有印护官星等,否则孤官无辅,贵气大减也。

  原文:财喜根深,不宜太露,然透一位以清用,格所最喜,不为之露。即非月令用神,若寅透乙、卯透甲之类, 一亦不为过,太多则露矣。然而财旺生官,露亦不忌,盖露不忌,盖露以防劫,生官则劫退,譬如府库钱粮,有官守护,即使露白,谁敢劫之?如葛参政命,壬申、壬子、戊午、乙卯,岂非财露?唯其生官,所以不忌也。
  徐注:根深,谓藏于支中也。若天干之财,地支无根,是为浮财,不足为用。用之为财不可劫,若单以财为用,不可见比劫。葛造子申会局,壬水通根得气,时透乙卯官星,身旺坐印,以才生官为用,有官护财,自不忌比劫。子平之术,以提纲为重,月垣财星秉令,故归入财类,实非以财为用也,特财为喜神耳。用食伤生财者,亦不忌比劫,盖有食伤化劫也。
  学人注:时下有不少论命者,一看到财星透干,则以为财露,而沈前辈在这里说得很清楚:“然透一位以清用,格所最喜,不为之露”,这属于用神“透清”,是有情之征。财露而不忌者,不一定只有财旺生官的,有力之食伤透干,能化劫生财者亦不忌。葛参政命:
  乾 壬 壬 戊 乙
    申 子 午 卯
  清朝的“参政”,级别相当于侍郎,属于高官。此造若以身之强弱旺衰来论,必是财重身轻,子午一冲,戊土根基不固,更有时柱乙卯克土,日主当是不堪负重,那为什么能贵为朝官?因为戊土与壬水同出于申,午被子冲则使日主弃印就财,他宫的财星生我宫的官星,财官两旺而清,属于《滴天髓》中“官星有理会”的组合之一,所以能贵。

  原文:财格之贵局不一,有财旺生官者,身强而不透伤官,不混七煞,贵格也。
  徐注:财旺生官者,用神在官,故以不透伤官、不混七煞为美。如以财为用,当喜伤官之生起财星矣。如己巳、癸酉、丙寅、庚寅,财旺生官,用神在财,虽透己土伤官,而巳酉拱合,己土之气泄于金,伤官生财,财生官,更喜官临财也,不忌己土之伤,为名利两全也。
  学人注:财旺生官而贵的,必是财星所生的官星能为我所得,无伤官七杀破坏。徐老举的命例:
  乾 己 癸 丙 庚
    巳 酉 寅 寅
  天干为动,己癸相临,虽有巳酉之半合,亦不能化解伤官见官之弊。癸官虽坐财地,但毕竟没有根源,其实是没有什么好作用的,反而鲲了丙火。这个八字,命主之所以能够名利两全,其功不在癸官,而是在庚财与寅印。丙庚同根同源,庚透于时,属于“时上偏财格”,喜两寅临劫煞生身,“四位逢生劫又来,当朝振业逞儒魁”是也,发于中、晚年。

  原文:有财用食生者,身强而不露官,略带一位比劫,益觉有情,如壬寅、壬寅、庚辰、辛巳,杨待郎之命是也。透官身弱,则格坏矣。
  徐注:食神生财者,用在食神,故不以露官星为贵。比劫生起食伤,益觉有情。若用财岂宜比劫哉?杨造庚金坐印,泄秀于壬;春木初萌,赖水培养,秀气流通;寅巳藏火,气象和煦,木得滋养。若丙火透则当用官,不能以食神生财为用矣。
  学人注:财用食生带比劫的,必须是比劫克不到财的,或有官杀暗克的。杨待郎命:
  乾 壬 壬 庚 辛
    寅 寅 辰 巳
  《古歌》曰:“庚逢辛壬,见辰为贵,月时通官,贵至公侯。”财用食生,辛劫生壬而不伤财,又得巳官暗合,其贵在巳,非在寅、壬。

  原文:有财格佩印者,盖孤财不贵,佩印帮身,即印取贵。如乙未、甲申、丙申、庚寅,曾参政之命是也,然财印宜相并,如乙未、己卯、庚寅、辛巳,乙与己两不相能,即有好处,小富而已。
  徐注:财印并用,最不易取,不比正官格之财印并用,并用神在官也,盖需要佩印,必是身弱,而四柱又别无可取,财印相战,不得己而用之。然财印双清,隔离不相碍,往往富贵,非谓佩印即为贵征,盖无印则财多身弱,再露官煞,则弃命相从耳。身弱得印,用神即在于印,以行官煞运为佳,既可泄财之气,又可生印,亦和解之法也。曾造甲乙通根于寅,财印双清,期为佳耳。近见一造,癸巳、壬戌、乙巳、戊寅、亦财印双清,中隔乙木,两不相碍。壬癸虽不通根而进气,伤官暗藏而旺,土燥木枯,非用印不可。为人绝顶聪明,早年享荫兹,出仕为全省公路局长;逝于戌运亥年亥月申日申时,财破印,又值四冲也。又一造,癸酉、癸亥、戊子、丁巳、财印双清,两不相碍,时逢归禄。行比劫运发财数百万,为江浙之巨商,盖以劫护印分为财用也。
  学人注:曾参政的八字,初学命理者大多不能理解,为什么那么明显的财克印,怎么以印取贵?
  乾 乙 甲 丙 庚
    未 申 申 寅
  天干庚金冲克甲木,虽然中隔丙火,但干为动,弱丙难隔旺庚,地支申冲寅亦是财克印(由于不是夹冲,故不受“两申不冲寅”之限),初观之,无贵可取,但命主竟然贵为参政,其缘为何?盖甲乙并出,正偏印混杂,庚申金去甲寅木之偏,留乙木之正也。乙庚遥合,成格的庚金将年上坐库的乙印合来为我所用,年柱为国家,年上的印则是国家大权。这才是命主真正的贵因。
  另一小富命:
  乾 乙 己 庚 辛
    未 卯 寅 巳
  卯未半合,印化为财,天干乙木克己,印已无用,只看财星的成败即可。庚金坐寅绝地,长生于时,也是属于“绝处逢生”,乙庚相合,财为我用,本为美事,但时干辛透冲乙,是为败笔,故不贵,富亦小。
  徐老举的公路局长命:(清•光绪十九年农历九月二十六日寅时)
  乾 癸 壬 乙 戊
    巳 戌 巳 寅
  两巳入戌墓,月令之财透到时上坐于长生之位,无官杀泄财,无比劫夺财,格之成也。戊癸遥合,将年印合为我用,故贵。
  江浙巨商:(清•同治十二年农历十月十三日)
  乾 癸 癸 戊 丁
    酉 亥 子 巳
  这个八字,鄙人是苦思冥想也没有想通命主成为巨商的命理原因。他宫的旺财不但没有为我所用,而且还将我宫的印绶给破坏了,按理当属贫贱命。纵行比劫运,亦不可能成为大富。所以笔者怀疑时辰当是辰时之误:
  乾 癸 癸 戊 丙
    酉 亥 子 辰
  众财归纳于我库,又得一阳解冻,这才是大富而有名的命。

  原文:有用食而兼用印者,食与印两不相碍,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,皆贵格也。如吴榜眼命,庚戌、戊子、戊子、丙辰,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,是食与印不相碍也。如平江伯命,壬辰、乙巳、癸巳、辛酉,虽食印相克,而欲存巳戊官,是去食护官也。反是则减福矣。
  徐注:此节殊足以淆乱阅者耳目,以吴造论,子月正财秉令,辰中乙木余气,财旺自生官,所谓暗官也。年以庚金闲神,财己旺不须食生,食亦不能伤暗官,得时上丙火去之,乃附带耳之作用耳。仲冬水寒土冻,焉能生木?得丙火照暖,水得活动,木有生机,是以调侯为急,而用丙火,即无食神,亦当用印,岂以不相碍而用印哉?平江伯造,癸水日元,年有壬申,时逢辛酉,虽四月水临绝地,而印旺身强,乙木无根,枭印夺食,自当以巳中之财破印为生官为用。乙木生才,并不碍官,何用枭印去食护官乎?
  学人注:财逢食生,本为富命,但与印绶兼而用之,则可富贵双全。但印与食必定是相克的,那要怎么才能富贵呢?沈前辈在这里提出两个条件:一是食与印两不相碍,即是印不能直接伤害食神;二是用印去食护官。这里其实有矛盾的,如果是用印去食护官的,那就不能说是“用食而兼用印”,而是食神为病,以印为药去之了。所以这一段,真正“淆乱阅者耳目”的是这里。财格兼用食印而贵的,必须是印绶能发挥好的作用,倘若印绊食神,则不能发贵。如:
  乾 壬 丁 乙 己
    子 未 巳 卯
  财格逢食印并透,印被合则不能生身,食神被合则不能生财,印食两碍,不富不贵。

  原文:有财用伤官者,财不甚旺而比强,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,如甲子、辛未、辛酉、壬辰,甲透未库,逢辛为劫,壬以化劫生财,汪学士命是也,财旺无劫而透伤,反为不利,盖伤官本非美物,财轻透劫,不得己而用之。旺而露伤,何苦用彼?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,安望富贵乎?
  徐注:此节议论亦有未当。比劫旺而财轻,自当以食伤生财为美,盖财官印食,不过五行生克之代名词,克官者名为伤官耳。用伤官者,不乏富贵之造,岂以名词之恶而憎之?汪造比劫诚旺,生于六月,土燥金脆,需要水以润之,亦调侯之意;更泄金之艉,化劫生财,当以伤官为用也。财旺无劫而透伤,则须佩印;若无劫又无印,则财多身弱,安望富贵?所谓死生官之具云者,不免故作迂曲之词耳。
  学人注:伤官与食神,皆为生财之物,由于阴阳有异,其性有别,故而其名不同。财逢食生有财逢食生的象,财得伤官生有财得伤官生的象——食神与伤官皆是手段,生财的手段,食神的手段比较“温和”,而伤官的手段比较“激烈”而已。所以财逢伤官,不一定要透劫时才有用。比如财逢七杀,杀泄财为病,如是阴日干,伤官不但可以生财,还可以合杀去杀呢。徐老之注,有其道理,读者参阅之。

  原文:有财带七煞者,或合煞存财,或制煞生财,皆贵格也,如毛状元命,乙酉、庚辰、甲午、戊辰,合煞存财也;李御史命,庚辰、戊子、戊寅、甲寅,制煞生财也。
  徐注:毛状元造,乙庚合而煞仍留,辰酉合而财化煞,所谓合煞存财,义殊未当。甲木生三月,木余气,火进气,而金休囚时也。丁火扬威,制煞为用,而行运己卯,戊寅,丁丑,丙子,制煞帮身,所以贵也,岂合煞存财之意乎?李御史造,身煞两旺,食神制煞为用,更喜土金水木相生相制,一气流通,制煞生财,确为贵征,特非财为用耳。
  学人注:《千里马》云:“逢财忌杀而有杀,十有九贫。”合杀存财者,阳日干用劫财,阴日干用伤官;制杀生财者,食神也。至于能否为贵,还是全凭组合、气机。毛状元命,是以辰中乙劫透年,合绊月庚七杀为救应,使戊财成格无伤。
  乾 乙 庚 甲 戊
    酉 辰 午 辰
  月令辰中戊土透于时干,年月乙庚作合,劫不夺财,杀不泄财,偏财格成。但是成了格的就一定贵吗?就一定能成为“状元”吗?此造之贵,并非全是财格成之功,而是成格之物有用——辰与酉合,酉中辛官为我所得。酉是太岁,又是官星,这才是状元命的“玄机”所在。徐老对这个八字的解释,全是忽悠初学者的。
  乾 庚 戊 戊 甲
    辰 子 寅 寅
  沈前辈举的“李御史命”。月令虽为财星,但没有透干,两寅一甲并不能泄财。不过杀星透干根重,对戊土日元确实存在不小的威胁,庚金食神高透年上,制杀护身,是为贵征之一。日时皆是日主之长生之位,虽克,亦有生象。两寅带马,杀坐马星,命主应该是当兵或是其他武职出身的。

  原文:有财用煞印者,党煞为忌,印以化之,格成富局,若冬土逢之亦贵格。如赵待郎命,乙丑、丁亥、乙亥,化煞而即以解冻,又不露财以杂其印,所以贵也。若财用煞印而印独,财煞并透,非特不贵,亦不富也。
  徐注:赵侍郎造,财藏而不破印,丁火化煞解冻,诚当富贵之造也。特其枢纽在印,用神为印而非财,若财透则党煞破印,岂能望富贵乎。
  学人注:财生杀,杀生印,印生身,是以财为源头,流至日主,故曰“富局”。而沈前辈特别提出“冬土逢之亦贵格”,为何?盖因冬土得印,其印为火,有暖局之功也。赵侍郎的命,笔者觉得沈、徐二位前辈都没有将命主的贵因点中。
  乾 乙 丁 己 乙
    丑 亥 亥 亥
  己亥日逢乙木乃是“云升天被风吹,狼籍散乱”,本为贱命。年时七杀挂两头,月干丁火被坐支暗合,已无力化杀、解冻,这样的八字为什么能贵为朝官?不知道读者有没有发现,三个亥水恰好是年柱的“空亡”,所谓三空反贵,这是贵因之一。沈、徐二老并不擅神煞,故而没有发现。己土日元无依,财杀太重,必定舍命相从,原局有丑,得乙木克之,有丁,得亥水合之,是为有病有药。段氏盲派有“去印得权”之说,此造可借而用之。

  原文:至于壬生午月,癸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又月令有暗官也。如丙寅、癸巳、癸未、壬戌,林尚书命是也。又壬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以其透丙藏戊,弃煞就财,美者存在赠者弃也。如丙辰、癸巳、壬戌、壬寅,王太仆命是也。
  徐注:林王两造,诚单用财者矣。巳月透丙火,真神得用,宜其贵也。但壬癸根轻,运喜帮身,中年之后, 运程西北(丙申、丁酉、戊戌、己亥、庚子、辛丑),体用合宜。早年甲午乙未俱不美,两人所同。若谓因暗官而贵,则运宜财官;谓弃煞而贵,则煞固未当弃。理论似欠圆满也。
  学人注:壬生午月与癸生巳月而单透财星之命,若财能得用,乃是《继善篇》中所说的“六壬生临午位,号曰禄马同乡;癸日坐向巳宫,乃是财官双美。”关键还是得用与否,若不得用,非但不贵,而且主贫。林尚书命:
  乾 丙 癸 癸 壬
    寅 巳 未 戌
  日干移位于月而坐财禄,似乎为得,但时逢壬戌,劫星透干还不算,日时未戌之刑使库破而不能收其财,鄙人不知贵在何处。若易以辛酉时辰,邀财归果,富贵双全也。徐老不论组合,以日干之衰旺定其岁运宜忌,仅以“巳月透丙火”就论为“真神得用”而言“宜其贵也”,莫非当日出生之人皆贵乎?
  巳月壬水,透丙为偏财格,欲富贵,仍须财得其用,否则即非。沈前辈所举王太仆命:
  乾 丙 癸 壬 壬
    辰 巳 戌 寅
  同是财格透劫,为什么此命能贵?盖日坐财库,收巳,又时得寅以拱之,财为我所得之故。年支辰土冲戌为病,岁运去病时即能贵显。

  原文:至于劫刃太重,弃财就煞,如一尚书命,丙辰、丙申、丙午、壬辰,此变之又变者也。
  徐注:此造日元坐刃,煞露刃藏,身强敌煞,虽秋水通源,而身更旺,若非劫刃重迭帮扶,固不能用煞也;加以中年运程西北,化煞为权,才从煞化,当归入偏官格中。今于财格中论之,诚变之变者矣。
  学人注:此节徐老注解甚是。
  乾 丙 丙 丙 壬
    辰 申 午 辰
  申中壬杀透时,日坐阳刃敌之,为“时上一位贵”,财格变为杀格,以杀制比刃为用,杀得用而贵。

  原文:财格取运,即以财格所就之局,分而配之。其财旺生官者,运喜身旺印缓,不利七煞伤官;若生官而后透印,伤官之地 ,不甚有害。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,则运喜印绶,而逢煞反吉矣。
  徐注:财旺生官者,与正官格相同,一为月令正官,一为月令财耳。财官旺而身轻,运喜身旺印绶;财官轻而身旺,则宜财官运。七煞混局,食伤碍官,同为所忌也。
  学人注:沈前辈于此节开篇就点明财格取运之道乃是 “以财格所就之局,分而配之。”何为“财格所就之局”?即前文所说的“财旺生官”(以官为相)、“财用食生”(食神为相)、“财格佩印”(以印为相)、 “用食而兼用印”(食神与印同为相)、“财用伤官”(伤官为相)、“财带杀而去杀留财”(以去杀之神为相)、“财用杀印”(以杀印为相)等等,格之所喜即是运之所宜,格之所憎即运之所忌。徐老注解,背离原义,不可采信。

  壬 壬 戊 乙
  申 子 午 卯
  论财篇葛参政造,用在乙大官星,月令财旺生官也。甲运七煞混,不利;寅运则会午成火局,解子午冲,亦帮身美运也;乙卯十年,官星清,虽旺无碍;丙辰、丁巳、戊午、己 未皆美运,唯忌金水之地耳。
  学人注:徐老不明弃印就财之理,命局贵因不识,枉谈岁运。此造解说详见前文。

  若局中透印,行食伤而无碍,盖有印回克护官也(参见上范太傅造,官格用印节)。若局中带食伤,则为官星有病,行印运克制食伤,为去病之药,最为佳运。煞运反吉者,以有食伤回克,不为害耳,非可认为吉运也。
  学人注:财旺生官格则是以官为相,喜印护官,印透原局则不畏食伤。“带食破局”,即是相神有伤,食为病则喜印运治其病。至于“逢杀反吉”,鄙人认为沈前辈的原意是指财旺生官之格,食神破官而印于护官治病,逢杀之流年能生印绶,故曰“反吉”,并非徐老所说的“以有食伤回克,不为害耳”。

  原文:财用食生,财食重而身轻,则喜助身;财食轻而身重,则仍行财食。煞运不忌,官印反晦矣。
  徐注:财用食生者,即食神生财格也。特财在月令,故名财用食生。亦分身轻身重两节,身轻宜助身,身重宜财食。
  学人注:助身运亦宜细辨:财透原局,运忌透劫;食透生财,比透无妨。地支刑冲之运,更宜详观,不能仅以助以旺而定其凶吉,盖命无死法是也。至若杀运不忌者,食神回克之故;官印反晦者,泄财夺食,格之不宜也。

  壬 壬 庚 辛
  寅 寅 辰 巳
  此论财篇杨待郎命,食神生财格也。日元财食相均,行食伤财运为美,如癸卯、甲辰、乙巳是也。丙火煞运不忌,以有食伤回克,又得暖局。春初水木得火而发荣也。何以官 印反晦?盖丁火官星,合壬用神。戊土印缓,克制壬水,则用神被伤,故反以为晦也。
  学人注:此造贵因见前文笔者之注。财逢食生,食与官不相碍,岁运只惧丁合壬之相、戊己坏壬水之相、戌冲辰、亥冲巳。徐老注解正确,读者宜细思。

  原文:财格佩印,运喜官乡,身弱逢之,最喜印旺。
  徐注:财格佩印,其最要之条件,即为财印两不相碍。如论财篇曾参政命:
  乙 甲 丙 庚
  未 申 申 寅
  寅中丙火长生,甲木得禄,而庚金禄于中,甲庚并透而隔丙火,此为财印不相碍,然究嫌身轻印弱。庚金秉令而旺,故运帮身为美,所以最喜印旺也。然何以又喜官煞耶?盖财生官而官生印,亦通关之意也。
  学人注:财格佩印取贵者,一是以印生身而担财,二是以财为工具得印之权贵,三是以印为工具得财星之格。以印生身者,运宜助印。以财为工具取印或以印为工具取财之命,所用之工具与所取之物皆可助不可伤。如曾参政命,是以财为工具取印,那么岁运宜助庚财(辛金不宜),亦宜助印,刑冲未库则忌。

  财印并透,以不碍为条件。如下造为财印相碍。
  乙 己 庚 辛
  未 卯 寅 巳
  乙己财印并透而相并,则财破印,日元庚金又弱,当以劫为用。运以劫财扶身为美,印运亦佳。官煞可行,食伤 财运则不相宜。虽四柱格局清,而有相当之成就,不过小富而已,不能贵也(见论财篇)。
  学人注:此造之富,非辛劫之功,而是巳火之力。辛劫乃是夺财破格之物,得巳暗合,如此,庚金方能取乙之财为我所用。故岁运万不可助辛,更不克伤巳,徐老注解不得要旨。

  原文:财用食印,财轻则喜财食,身轻则喜比印,官运有碍,煞反不忌也。
  徐注:财用食印者,月令财星而干透食印也。然亦须看四柱之配合,如论财篇吴榜眼命:
  庚 戊 戊 丙
  戌 子 子 辰
  月令财旺,年庚时丙,食印遥隔而不相碍,其枢纽在上 丙火。财藏支而印透。财印不相碍为贵,年上庚金,无足 轻重也。戊土身轻,运喜比印,何以官运碍而煞不忌?官 运为乙木,乙庚化合为食神,增财之势,煞为甲运,生助丙火也。然庚寅辛卯,金不通根,木助火势,宜为美运; 壬辰丙火受伤,子辰合同,恐贵而不寿也。
  学人注:财用食印,关键是在印。如此造,徐老说的“枢纽在于丙火”,甚是,枢纽即是关键。吴榜眼之贵,一是丙火之力,二是辰土之功,盖辰可收水蓄水,月日之之财归我所用。辛卯运,徐老认为是“木助火势”的“美运”,鄙人不赞同,因为丙见辛则合而反怯,辰被卯穿而库坏也。

  壬 乙 癸 辛
  辰 巳 巳 酉
  论财篇平江泊命。虽食印并透,而食无根,癸水日元, 虽休囚而印旺,盖巳酉、辰酉皆合金也。巳中丙戊得禄,官得财生,天乙相助,虽印克食,并不损其贵气,所谓财轻喜行财运也。食神生财亦美,而官运尤佳。申酉庚辛印助身旺,不免反晦矣。此为暗财官格,印去食,乃附带之作用耳。
  学人注:徐老对这个八字并没有掌握其作用关系,不懂辨别得与失,以“合金”、“官得财生”、“天乙”等言忽悠,不外乎是由于已知命主实际乃贵,故而套用。此造是财格却逢印食并透,但真正能为“我”做了好事的并不是乙木食神,而是辛酉偏印。巳酉半合与辰酉相合,并不是徐老所说的什么“合金”,而是将年月的财官合来归我。这里可以打个比方,辛酉之金(特别是酉金)是RMB,而辰、巳是购买的物品,是通过“半合”、“六合”的方式获取的。

  原文:财带伤官,财运则亨,煞运不利,运行官印,未见其美矣。
  徐注:财带伤官,有佩印,有化劫,身重以伤官生财为用,身弱以帮身为吉。须看四住配合,非可一例也。如:
  甲 辛 辛 壬
  子 未 酉 辰
  论财篇汪学士命,用伤化劫为用者也。盖辰酉合金,生 于六月,土燥金脆。子未虽相害,而润土生金,未为不美, 兼以生财,故此造之用伤官,实兼调候通关之意也。财运最 美,食伤亦佳,比劫亦可行。丁火七煞,合去壬伤,为最不 宜。官星丙火合辛,印运制伤,皆为破用,非所宜也。
  学人注:财带伤官即是用伤官以生财,伤官为辅佐财格的相神,阴日干见杀运,必合伤官,财之相神原神被合绊,故曰“不利”。行官运则官被伤克,行印运则伤遭印制,所以“未见其美”。汪学士命,若见丁运,则丁与壬合,壬水伤官贪合丁火而不生财;行丙运,虽辛与丙合,但有壬水冲丙;行戊己运,则壬水被克不能生财,皆不为美。

  原文:财带七煞。不论合煞制煞,运喜食伤身旺之方。
  徐注:财带七煞,如煞不合去,或不制去,则应以煞为重,不当再论财也。如论财篇毛状元命,所谓合煞存财也。
  乙 庚 甲 戊
  酉 辰 午 辰
  天干乙从庚化,地支辰合酉来,财生煞旺,当以午中丁火 制煞为用,财当煞攻身,岂可为用乎?喜得生于辰月,又得 辰时,甲木余气犹存,然究嫌身弱。运行寅卯身旺之地,丙 丁制煞之方,宜其贵也。乙亥甲三运,亦帮身助旺,唯子运 冲午,恐有出死入生之难,虽子辰相会,恐未易解。身弱宜 印,而制煞之格不宜印地者,恐其制伤夺食也。
  学人注:毛状元命,合杀乃得乙木之功,留官是靠辰土之力,详见前文鄙人之注。徐老认为是午火制杀,误。乙木是从辰中所透,酉金又全靠辰土合来,那么这个“辰”就是这个八字的精神所在,岁运不可伤之,冲穿皆忌。午字并非关键,见岁运子字,冲去午火,无害反而有益,盖因午去则两辰相并无碍也。

  又论财篇李御史命,所谓制煞存财也:
  庚 戊 戊 甲
  辰 子 寅 寅
  戊寅日坐长生,干得此助 ,身旺以食神制煞为用,财 泄食神而生煞,非可为用也。子辰相会,土金水木,一气流通,确为贵征。行运食伤身旺之地固美,印地亦吉,但行支而不行干,见丙火,不免克去庚金,为伤用也。
  学人注:若要论日元之衰旺的话,此造怎么说也不能论戊土身旺,另外年干的庚金是生不到月支子水的,徐老为了强解命主贵为御史,不惜指鹿为马,胡说八道,把杀旺身轻的八字说成是身旺,还说土金水木一气流通,“确为贵征”,实乃胡扯。庚坐辰上,辰为戊之根源,土金同声相应,同气相求,目的就是制杀。若论行运,天干的金运、地支的火土运皆可,丙火夺庚、申金冲寅却不宜。

  原文:财用煞印,印旺最宜,逢财必忌。伤食之方,亦任意矣。
  徐注:月令财星而透煞印,以印化煞为用;财生煞旺,只论煞不论财也。印为用,故逢印旺最宜,见财破印必忌。而食神伤官之宜忌,则须看四柱之配合矣。
  学人注:此节徐老说得没错,特别是对食神伤官运,指出“须看四柱之配合”,确为正理。假如财与印之间的杀被克制,或被合绊,那么财星必定损印,这样一来,格局必坏,富贵从何说起?

  乙 丁 己 乙
  丑 亥 亥 亥
  论财篇赵侍郎造。喜财藏支而不透,天干煞印相生,以 印化煞为用。甲乙运官煞生印甚美,申酉运虽食伤生财当煞,而原局煞有印化,虽非吉运,亦无碍也。癸未运吉,壬运合丁,化煞破用,所谓逢财必忌也。
  学人注:徐老并没有看明白此命的贵因,那么岁运之喜忌则不可信也。财格透杀,日主从之,那么岁运则以从杀格之喜忌来论。此造丑为杀所控之物,丁为亥所控之物,原局既得,则岁运不可使其失去。

  丙 癸 癸 壬
  寅 巳 未 戌
  论财篇林尚书造。寅午戌为火局,午易为巳,虽不成局,而有会合之意,未又暗合午火,地支财旺而透丙,固当以财 为用也。但财旺身轻,运宜劫印扶身之地。早年甲午乙未, 必然困苦;丙申之后,气转西北,火不通根,印绶得地,其贵宜矣。
  学人注:“午易为巳,虽不成局,而有会合之意”一语,是明显的指鹿为马的荒谬之谈。鄙人对这个八字的看法,详见前文。若以此造而论,病在日时之刑与壬劫透干,岁运合未、去壬即为格之所喜也。

  丙 癸 壬 壬
  辰 巳 戌 寅
  论财篇王太仆造。与林造相似,虽辰为水库,究嫌根轻身弱。运至申酉而发迹,两人所同也。
  学人注:酉运发迹应该没错,毕竟酉合绊辰,使其不冲辰库,而申运冲寅,使寅戌之拱破,当为衰运,不会发迹。

  丙 丙 丙 壬
  辰 申 午 辰
  丙坐午刃,申辰拱合,而透壬,固弃财而用煞矣。然 其佳处,全在午刃,身强方能敌煞也。壬水生申,为秋水 通源,用神进气,运行己亥、庚子、辛丑、壬寅金水之地, 煞 所以贵也。为论财篇一尚书命。此造宜归之偏官格或煞 刃格中,因月令申金为财,故列于论财篇。
  学人注: 月令申中壬水透于时干,财化为杀,格成时上一位贵,以午火羊刃敌杀。岁运不喜冲刃,亦不喜冲辰、冲寅。天干印运可行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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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T+8, 2024-11-21 20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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