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论刑冲会合解法
原文:刑者,三刑也,子卯巳申子类是也。冲者,六冲也,子午卯酉之类是也,会者,三会也,申子辰之类是也。合者,六合也,子与丑合之类是也。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,系对射之意也。三方为会,朋友之意也。并对为合,比邻之意也。至于三刑取庑,姑且阙疑,虽不知其所以然,于命理亦无害也。
徐注:三刑者,谓予卯相刑,寅巳申相刑、丑戌未相刑、辰午酉亥自刑。刑者,数之极也也满招损之意。《阴符经》云:三刑生于三会,犹六害之生于六合也(详见卷之起例)。申子辰三合,与巳午未方相比,则巳刑寅,午见午自刑,戌刑未。巳酉丑三合,与申酉戌方相比,则巳刑申,酉见酉自刑,丑刑戌。亥卯未三合,与亥子丑方相比,则亥见亥自刑,卯刑子,未刑丑。各家解释不一,以此说为最确当也。
六冲者,本宫之对,如子之与午、丑之与未、卯辰之与酉戌、寅巳之与申亥是也。天干遇七则为煞,地支遇七则为冲。冲者克也。
六合者,子与丑合之类,乃日缠与月建相合也。日缠右转,月建左旋,顺逆相值,而生六合也。
三合者,以四正为主。四正者,子午卯酉即坎离震竞也。四隅之支,从四正以立局,木生于亥,旺于卯,墓于未,故亥卯未会木局。火生于寅,旺于午墓于戌,故寅午戌会火局 。金生于巳,旺于酉,墓于丑,故巳酉丑会金局。水生于申,旺于子,墓于辰,故申子会水局。参阅卷六入门起例。
三刑、六冲、六害、五合、六合、三合,其中刑与害关系较浅。天干五合,地支六合、三合以及六冲,关系极重。八字变化,胥出于此,兹更详之。三合以三支全为成局。倘仅寅午或午戌为半火局,申子或子辰为半为水局。若单是寅戌或申辰,则不成局。盖三合以四正为主也。若支寅戌而干丙丁,支申辰而干壬癸,则仍可成局,丙丁即午,壬癸即子也。又寅戌会 ,无午而有巳,申辰会,无子而有亥,亦有会合之意。盖巳为火之禄,亥为水之禄,与午子相去一间耳。金木可以类推。此为会局之变例。又甲子、己丑为天地合,盖以甲己合、子丑合也。而丙申、辛卯,亦可谓为天地合,盖申即庚,卯即乙,乙庚合也。又如甲午、壬午,午中藏己,可与甲合,午中藏丁,可与壬合。辛巳、癸巳,巳中藏丙戊,可与辛癸合,是为上下相合也。又如辛亥月丁巳日,亥中之壬,可以合丁,巳中之丙,可以合辛。此为交互相合也。凡此为六合之变例(详订正在《滴天髓征义》天合地节)。
学人注:刑冲会合穿,是地支的特殊组合关系,都是表意思的。刑冲穿,有排斥、伤害的意思,其中冲又有对立的意思。(刑为战击之神,冲为破碎之神,穿乃阴阳不通之神)六合,是亲合、交换、同谋、获取等意思。三合局,是凝聚、团结的意思。沈前辈认为三刑“于命理无害”,此说不确,实践证明三刑是有其特殊意义并具有相当准确率的。《滴天髓》云:“支神只以冲为重,刑与穿兮动不动”,说明刑穿亦有“动”的,既动,则必有其象在焉。关于六合、三合局,读者请参阅拙作《段氏<盲派命理>评注(第二集)》。
关于三刑,我们需要细辨:
寅刑巳,是刑中有穿。
巳刑申,是刑中有合。
申刑寅,是刑中有冲。
未刑丑,是刑中有冲。(丑为金库,未为木库,是木被金伤)
丑刑戌,是主被宾制。(丑为金库,戌为火库,是金被火伤)
戌刑未,是因刑得生。(戌为火库,未为木库,是火得木生)
空亡之支一般不参与相刑。
旺刑衰,祸速而大。衰刑旺,灾缓而小。
关于相合,有明合暗合之别。明合者,得其所有;暗合者,得其所合。如子来合丑,则丑支全为子所得,乃合得金库;寅暗合丑,则寅中甲得丑中己,寅中丙得丑中辛,寅中戊得丑中癸。所得大小有别也。
假设癸卯日见戌,卯合戌,是得财库,且得戌中戊官。若癸卯日见申,卯中乙暗合申中庚,仅得申中庚印,而不能得申中戊官。如:
乾 丁 癸 丙 庚
丑 丑 寅 寅
地支寅丑暗合,得到了丑中己土伤官(智慧)、辛金正财(金钱)、癸水正官(名气)。但不是将丑土财库合来,只是得到丑中所藏的一点辛金。
至于徐老说的“辛亥月丁巳日,亥中之壬,可以合丁,巳中之丙,可以合辛”,鄙人认为乃是谬论,不可信。
原文:八字支中,刑冲俱非美事,而三合六合,可以解之。假如甲生酉月,逢卯则冲,而或支中有戌,则卯与戌合而不冲;有辰,则酉与辰合而不冲;有亥与未,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;有巳与丑,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。是会合可以解冲也。又如丙生子月,逢卯则刑,而或支中有戌,则与戌合而不刑;有丑,则子与丑合而不刑;有亥与未,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;有申与辰,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。是会合可以解刑也。
徐注:会合可以解刑冲,刑冲亦可以解会合。此须看地位与性质之如何而定,有冲之无力,冲如不冲者,法至活变,无一定之方式也。又冲者,克也,贴近为克,遥动为冲,如年支与时支之冲是也。举例如下:
学人注:徐老说的“须看地位与性质之如何而定”,乃是至理,不能千篇一律、照本宣科,否则在断命取象的时候难免出错。如:
乾 乙 乙 戊 癸
卯 酉 辰 亥
年月卯酉冲,月日酉辰合,此合能解冲否?酉乃月令,主掌生杀大权,既能冲酉,亦能合辰。既能冲卯,则官星被伤而不贵;既能合辰,财库被他人合去而不富。
壬 壬 庚 甲
午 子 辰 申
此陕西主席邵力子之造。因申子辰之会,而解子午之冲也。
学人注:徐老对此造的解说有误。别说子是月令,有生杀之大权,就申子辰的三合局,凝聚着水的力量,子水冲午不误。午火官星被冲而制服,申中壬透与午上,暗合丁官,将被制之官合为我用,乃属“官星有理会”,是个管官的命,故为大贵。段先生的“制官得官”即是为此,先制而后得也。若非壬暗合丁,若非壬出于申,则是伤官见官的贱命了。
戊 辛 乙 丙
午 酉 卯 戌
此陆荣廷之造。因卯戌之合,而解卯酉之冲也。
学人注:此造卯戌之合并不能解卯酉之冲,但因冲而合力更甚。因为酉去冲卯,则卯往戌这边靠近,故合力更甚。卯与戌合时,有易位之象,因为相合有交换的意思,段建业先生说相合换象,其实主要是换位,位换,则其象亦变。戌到卯位穿酉,是食伤库制杀,年月午酉破,也是制杀,月柱的七杀得制,然后被丙火合来,这是掌权、武贵的象。陆荣廷出身是很贫困的,早年外出打工,后来靠抢劫起家,而后参军,一步步掌握实权。
丁 己 癸 丁
巳 酉 卯 巳
此浙江督军杨善德之造。因卯酉之冲,而解巳酉之会也。
学人注:杨善德,清•咸丰七年农历七月二十四日出生于安徽怀宁。此造虽有卯酉之冲,但巳酉半合之象仍在。年时伏吟,时支巳火跑到年支半合酉金,而酉金却是带杀之印,故能掌权。他任浙江督军时,是在癸卯运的丁巳年。壬运己未年死,盖因原局杀无制,流年由逢旺杀故。
甲 丙 丙 丙
子 子 寅 申
此浙江盐商周湘舲造。因寅申之冲,而解子申之会也。
学人注:这个八字日时寅申,距离贴近,当然以冲论。不过申子还是有半合之象的——财去生官,只是合不住而已。
原文: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,何也?假如甲生子月,支逢二卯相并,二卯不刑一子,而支又逢戌,戌与卯合,本为解刑,而合去其一,则一合而一刑,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。
徐注:因解反得刑冲者,四柱本可不冲,因会合而反引起刑冲也。不一其例:
丙 甲 丙 庚
子 午 午 寅
此张国淦之造。一子不冲二午,因寅午之会,复引起子午之冲也。
学人注:徐老在此又在误导后学。两午伏吟,重迭之象,寅午半合乃是气聚于午,午火冲子之力更大,火盛水衰,官星被反制,此时丙火日主移位到年上,坐到官上,而得其贵。
壬 戊 壬 壬
午 申 寅 寅
此张继命造。因年时寅午之会,而引起月日寅申之冲也。寅午遥隔,本无会合之理,而引起冲则可能也。
学人注:徐老的解释是拘泥于“二不冲一”的说法。《五言独步》云:“二子不冲午,二寅不冲申。”后来被后人引申为“只要是两个冲一个、两个刑一个的,都不以刑冲论”。其实,二不冲一,仅适用与夹冲的情况,若是同方向的冲、刑,不论是几个对几个,都是成立的。
癸 壬 庚 庚
未 戌 戌 辰
此茅祖权之造。一未不刑两戌,本可不以刑论,乃因辰戌之冲,复引起戌未之刑。
学人注:刑、冲都有排斥的意思,如此造,辰戌冲,是辰土欲将戌土往年月方向推,月日戌土伏吟,在这边被辰冲,必然去刑年上的未。然而未刑戌也是将戌土往日时方向推,如此一来,未戌刑与辰戌冲的像是同时存在的。
壬 癸 丁 己
辰 卯 酉 酉
此赵观涛之造。一卯不冲二酉,乃以辰酉之合,引起卯酉之冲,与上张继造相同。
学人注:相合有邀请、引诱等意思,徐老的意思就是因为辰去合酉,将酉金往年月方向引,所以导致卯酉之冲。天干官杀混杂,由于癸杀的坐支因冲而不稳,时干己土制杀留官,年上壬官合身亲我,故能发贵。
原文: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,何也?假如子年午月,日坐丑位,丑与子合,可以解冲,而时逢巳酉,则丑与巳酉会,而子复冲午;子年卯月,日坐戌位,戌与卯合,可以解刑,而或时逢寅午,则戌与寅午会,而卯复刑子。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。
徐注: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,本有会合,可解刑冲矣,乃因另一会合,复引起刑冲,或因第二刑冲引起第一刑冲,亦不一其例。
学人注:沈前辈所言列举如下:
年 月 日 时 或 年 月 日 时
子 午 丑 巳 子 午 丑 酉
纵然日时不是巳、酉,年日的子丑合也不能解年月的子午冲的,甚至还有邀冲之嫌。
年 月 日 时 或 年 月 日 时
子 卯 戌 寅 子 卯 戌 午
其理同上,子卯刑、卯戌合、寅戌拱合的像是同时存在的,只是其力有分,其情不专而已。
丁 乙 丁 甲
亥 巳 酉 辰
此招商督办赵铁桥造。辰酉之合,复引起巳亥之冲也。
学人注:亥冲巳,使巳往酉这边靠,巳酉半合之意更甚,酉辰之合依然不变。丁火坐官坐财,两个贵人都能得到,巳酉半合有劫财之意,幸得辰土合之,财不被劫,富贵双全之命。
丙 甲 甲 戊
子 午 戌 辰
此陆宗舆之造。午戌会可解子午之冲矣,乃因辰戌之冲,复引起子午之冲也。
学人注:子冲午,印星减弱了伤官的凶性,使午火去生戌土财星。时日的辰戌冲,也是印制伤官,所谓“火炽乘龙”,甲木得润。按说夏木用财,贵当就武,但有印配,故命主是文贵。
乙 癸 甲 甲
丑 未 午 子
此齐耀琳之造。午未合本可解丑未之冲,乃因子午之冲,复引起丑未之冲也。
学人注:鄙人认为此造冲合的信息同时存在。年月、日时的冲,并没有解午未之合。午未合而换位,得未财,子丑遥合得丑财(官库)。但由于丑土官库被冲坏,故命主最后弃官从商。
原文: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,何也?盖四柱之中,刑冲俱不为美,而刑冲用神,尤为破格,不如以另位之刑冲,解月令之刑冲矣。假如丙生子月,卯以刑子,而支又逢酉,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。甲生酉月,卯日冲之,而时逢子立,则卯与子刑,而月令官星,冲之无力,虽于别宫刑冲,六亲不无刑克,而月官犹在,其格不破。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。
徐注:以别位之刑冲而解月令之刑冲者,有以冲而解,有以会而解,不一其例。
丁 丙 丁 庚
亥 午 卯 子
此因子卯之刑,而解子午之冲也。为敝友陈君造。
学人注:徐老所举陈君造,月日时组合成三战煞,子刑卯、卯破午、子冲午、亥午暗合的信息同时存在,只是由于距离的远近,亲疏感应有别。沈前辈所言,列举如下:
年 月 丙 丁 或 年 月 丙 辛
卯 子 日 酉 酉 子 日 卯
既是丙生子月,有卯有酉,只能是上面这两种情况。第一种情况,由于酉金离得远,子卯照刑不误。第二种情况,也不是由于卯酉之冲而解子卯之刑的。读者自辨即明。
甲 丙 癸 壬
戌 子 卯 戌
此因卯戌之合,而解子卯之刑也。为海军总长杜锡珪造。
学人注:其实无所谓因合解刑。此造卯与戌合,两戌伏吟,目的就是要得到戌官、财库。月柱禄上坐财,甲木生之,但时上壬劫冲丙,财星受伤,晚年身体欠佳。月日的子卯刑,是禄与寿星之刑,对身体也有不利的作用。壬运,壬劫出现,癸酉年冲破卯戌之合,寿星被损,故病逝。
原文:如此之类,在人之变化而己。
徐注:命理变化,不外乎干支会合刑冲,学者于此辨别明晰,八字入手,自无能逃形。上述变化,尚有未尽,兹再举数例于下:
庚 乙 癸 庚
辰 酉 卯 申
此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之造也。卯酉之冲,似解辰酉之合,不知申中之庚,与卯中之乙暗合,因暗合而解冲,遂成贵格。
学人注:鄙人认为,刑冲合害等组合在命局中同时存在的,虽有先后、重轻之分,但无解救之理,其像是同在的。但是,岁运的加入,则有解救,既可以因合解冲,亦可以冲破合。冲合为先,刑穿在后,那么岁运之冲合亦可解原局之刑穿。鄙人所言是否正确,大家可以自行验证。
有所处之地位同,因支之性质,而有解不能解之别。如:
丁 壬 辛 丙
酉 寅 巳 申
酉巳之会,因隔寅木而不成局;寅申之冲,亦因隔巳火而不成冲;且巳申刑而带合,去申中庚金,使其不伤寅木,财官之用无损,便成贵格。此造摘自《神峰通考》。
学人注:此造贵因,不全在地支。申中壬透合丁,使丁杀不混丙官,月令官星透干与日主相合,故贵。
辛 丙 丁 壬
未 申 亥 寅
亥未隔申,不能成局;寅亥之合,似可解寅申之冲,无如申金秉令,亥中壬甲休囚,不能解金木之争;且丁壬寅亥,天地合而假化,旺金伤木,化气破格。此逊清光绪皇帝造也。
学人注:徐老为了解释“化气破格”,牵强附会,不可信。申中壬水透干与日主相合,本来是正官之格。逢官看财,年上辛金之财被丙火合住,不能生官,丙火才是命中大病!不过毕竟官星清,官格成,才能当上皇帝(光绪帝并非慈禧之子,而是其侄)。月时申寅之冲并没有因合而解,他宫的财星坏了我宫的印,属于孤官无辅,体现命主有职无权。
又四柱之中,刑冲俱非美事,此言亦未尽然。喜用被冲,则非美事,忌神被冲,则以成格,非可一例言也。举例如下:
辛 丁 庚 丙
卯 酉 午 子
煞刃格。天干丁火制辛,煞旺劫轻,喜子冲午,使火不伤金,酉冲卯,使木不助煞,此两冲大得其用。此逊清乾隆皇帝之造也。
学人注:徐老所言乃是取任铁樵之意,不可尽信。酉月庚金阳刃之格,用官制刃(详见本书卷一《论阳刃》章)。丙杀出干混官,幸无根源,又得辛合而换,官星已清。地支四正齐全,乃是另外一种特殊的清气,天干配合得宜乃是大贵之命。去火护金使说,鄙人不甚赞同。
戊 甲 丁 己
辰 寅 卯 酉
寅卯辰气聚东方而透甲,印星太旺,时上酉冲卯,损其有余,去其太过,却到好处。此国府主席林森之造。或云戊申时,然不论其为申为酉,用神同为取财损印,特藉以阐明刑冲会合之理而已。
学人注:徐老的注解使人莫名其妙,难道不论是申时还是酉时,都是贵命?都能成为“国府主席”?丁火日元,柱无根源,附甲而生,支会东方,甲木盛旺,元神已移位,当以甲木立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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