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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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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柱八字 发表于 2021-10-3 09:11
九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

原文:月令用神,配以四柱,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,然有同此生克,而先后之间,遂分吉凶者,尤谈命之奥也。
  解读:月令为用神,四柱干支配合以成格。虽然每个字都以生克论吉凶,然而即使是同样生克的八个字,也会因其先后的位置不同而导致吉凶结果的不同,这就是八字的组合问题,其实也就是格局的问题。这正是论命的精奥所在啊。
  这里借用徐老师傅所举的两个命例来议论一番。
  1) 丙戌  壬辰  丙申  丙申;
  2) 丙戌  丙申  丙申  壬辰。
  前一个是徐乐吾自己的命造,后一个是他一位亲戚的命造。两个命造是同样的八个字,可是徐乐吾活了64岁,而他的亲戚却在年轻时就夭折天年啦。什么原因呢?徐乐吾说他的命因为生于清明节后一天,辰中的乙木还有余气,可以生扶日元丙火,所以就寿超花甲了。要是出生于清明节十二日后,那时是辰土用事(就是辰土当令值班的意思),恐怕我们就不知道世上有徐乐吾这个人了。他亲戚的八字因为生于立秋后的七月,乙木已然凋枯,不能生扶日元,所以就早早地走人了。
  笔者认为,徐老师傅对他自己的命,分析得蛮有道理。辰中乙木当令,加之申辰拱水,乙木是可以化杀的,因此后来他在乙木大运中从事公职。至于他那位亲戚的命,他的分析恐怕就不是正宗的子平大法了。因为他亲戚短寿的原因,不是乙木无气,不能生扶日元,而是财格逢七杀泄财,成了财生七杀赶身衰的夭折之命,这正是前文沈氏所说的“财逢时杀”而破格的八字啊!假设此命年柱不是丙戌,而是丙子,那么申子辰三合杀局,日元无根,就会构成从杀格,命主也就不会早赴黄泉。例如某鞋长老板的八字:壬辰  戊申  丙申  丙申。在壬子大运中因三合杀局而成格,命主财运猛发,富出一方。这个命不也是乙木无气吗?怎么就不像他短命的亲戚呢?问题的关键还是格局的成败高低,而不是乙木是否有气、日元有无生扶。
  学人注:生克之先后,确实与组合有莫大的关系,而组合的关键就是位置。徐老对他自己的八字是这样解释的:
  【余从前未解命理,请术者推算,一知半解的术者,或者以干透三朋,独杀透清,谬以有为相许,或者以丙临申位逢壬水,夭寿之徽,危言耸听,余以其言未能满意,感叹真学者微乎其微,立志决心自己研究,始知术者之言皆非真正的学理。
  天干三丙,通根戌库,弱是之微旺,三月天熟,火微泄气于土,故必须壬甲并透,盖丙为太阳之火,不畏水克,反起其润,若无壬水透出,必愚蠢下贱,必非现在之地位也。但用杀不可以言制,壬水通根于申,又得辰申相拱,独杀顽强,丙临申位绝地,虽通根戌库,干得比助,决非其敌,水火两神对峙斗争必须用印以化之,四柱不见甲乙,所以壮不能用,老无能为也。
  年上干比支墓,所以出身世族,椿萱(椿为父,萱为母)早失;印绶不见,萱荫亦不常;三比帮身,故弟兄三人,颇得互助之益,财滋杀为忌,土晦火宜非喜,故妻子(看妻子要观正财,观子孙要究伤食)均不得力。 丙为太阳之火,四柱纯阳,故性情燥急孤傲,落落难合也。行运癸水助杀,大病几殆,幸坐巳火,转危为安,十四岁失怙(父母的合称),家庭多故,巳运丙火得禄,读书考试尚利,得列庠序(学校)。
  甲运偏印化煞,可惜局中木无根,虽出场甚利,置身政界,不能有所作为(原命无木,虽运得气而荣,究为无力)。午运丙火禄旺,值光复,诸事甚利。
  二十九岁时运甲寅乙卯年,运岁均吉,再入政界,承上峰青睐。大运乙地,前途似有无限希望,亦以局中无根,虚花而已,未运燥土晦火,丙火不畏水克,独忌土泄气晦光,三十五岁起流年庚申、辛酉、壬戌、癸亥一病数年,精神委顿。四十一岁丙寅年,一交丙运,不药而愈,比肩分财,虽无大利,然而帮身为吉。申运财来滋煞,四十七岁流年壬申癸酉,遭一二八之变,几乎倾家荡产,尚幸丙火盖头,不致一败涂地,无以立足。现尚在申运,四十九甲戌,五十乙亥年虽流年尚利,未敢妄动也。将来丁运合壬化杀,丁壬双双合去之,五十一岁起丙子、丁丑年,丁壬之合其化杀在运为佳,然而年已五十外,老无能为,或者不致有衣、食虞乎。酉运同申,其势较缓,酉内无水,且流年五十六岁起辛巳、壬午、癸未、甲申、乙酉、丙戌,木火运旺或不致再遭大变如一二八之役乎,戊运燥土晦火,流年六十一岁丙戌,六十二岁丁亥,冲命,火又被泄克,寿元至此而终,如六十一岁不死,当至六十三岁戊子年,决不能延至六十四岁的己丑岁,因戊子乃大水局故。】
  按:此文作于徐先生46—50岁之间,据韦千里先生作品里说:乐吾先生,以心脏病不治死于六十三岁戊运戊子年。
  徐老的八字:(清•光绪十二年农历三月初三日申时)
  乾 丙 壬 丙 丙
    戌 辰 申 申
  十周岁少90天起运•每逢乙庚二年十二月交脱
  10 20 30 40 50 60
  癸 甲 乙 丙 丁 戊
  巳 午 未 申 酉 戌
  《一行禅师天元赋》曰:“丙临申位逢阳水,难获延年。”这里的“丙临申位”,大多理解为“丙日坐申金”,其实这个理解是片面的。这个“申位”,以月令为重,日时为轻。因为申月丙火,透壬水,这是“逢财忌杀而有杀”,申是丙之病地,却是壬水的长生,若杀旺无制化,必定攻身,所以说“难获延年”。徐老的八字,丙火在辰月,是“冠带”的状态,而月干壬水七杀在辰却是“墓”的状态,虽然日时坐申,但丙火气机较足,不至于被壬水克灭。虽然是生于清明后二日乙木用事之时,乙木能泄壬水但并不能化杀生身(组合关系)。不过,七杀透出,没有明食明印,对日主来说还是有比较大的威胁的。
  鄙人认为,此造最大的病,是年月的戌辰冲。局中申辰拱合是邀合壬水入墓,本为好事;年上戌库收丙,使其不受壬害;但年月一冲,壬水出库,丙火亦出库,丙必受壬水之害也。故命主早丧父母,一生多灾多病。戊戌运,引发原局之冲,戊子年,库神虚透,不收水火,戊土激壬制丙,故死。
  查光绪十二年丙戌岁之丙申月内,并无丙申之日,故徐老在其《评注》中所举的“舍亲某甲”的八字,鄙人存疑,在此不述。

  原文: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,而先后有殊。假如甲用酉官,丁先戊后,后则以财为解伤,即不能贵,后运必有结局。若戊先而丁后时,则为官遇财生,而后因伤破,即使上运稍顺,终无结局,子嗣亦难矣。
  解读:即如正官格,同样是财星与官星齐透天干,但会因先后的位置不同而有区别。例如甲木生于酉月,丁火伤官透于年或月干,戊土财星则透于时干,以戊土财星化泄丁火伤官而解救官星,这样的八字即使不贵,后运也必然是比较好的。倘若戊土透于年或月干,而丙火透于时干,格局则为官遇财生,然后又因伤官而破格。这样的八字即使是早运比较好,晚运也没有什么好结局,恐怕还没有儿子延续香火呢。
  八字的组合是非常微秒的,常常因一字之差,结果便相去十万八千里。沈氏这里所说的只是一般常见的情况,在不少特殊情况下,即使是伤官在前而财星在后,也不能解伤官见官之危。伤官在后的也不一定就都是晚运糗而无子的。对沈氏这一段文字的注解,俺们徐老师傅的评注还是很好的,请读者自行参阅。
  学人注:我们先来看徐老是怎么说的。
  正官格逢伤,透财可解。然有可解有不可解者,即先后程序之别也。兹以原文所述之例,列式以明之:
丁 年  是为财旺生官之局,伤官之气泄于财,丝毫无损于官星。若易其地位,
己 酉  如下列格式:
甲 日
戊 辰
  
戊 年  即为财生官而遇伤破局也。亦有虽是丁先戊后,亦不能解者,如:
辛 酉  
甲 辰
丁 卯
   
辛 年  辛金透出在年,酉金盖头丁火,虽戊土在时,亦不能解,盖火贴近也。
丁 酉  又如:
甲 午
戊 辰
  
壬 年  此虽丁火伤官在时,亦不害官星,盖得己土化伤,壬印合伤以解也。
己 酉  丁年壬时同。
甲 辰
丁 卯
    
  以财化伤如此,以印制伤护官,其理相同。如:

甲 年  丁火伤官,为癸印所制,不害官星也。如易以己年,则印被财破,火
癸 酉  仍伤官矣。又如:
甲 辰
丁 卯

癸 年   虽有癸水之印,丁火仍伤官星,以其相隔也;官星先受其伤,印不及
辛 酉  救护矣。
甲 辰
丁 卯
  说到底还是要看具体组合的情况,而不能一概而论。徐老所举,乃是“假设”的例子,八字并不全,有些就根本没有具体考虑地支的作用,所以仅作参考,不能以此为执。

  原文:印格同是贪财坏印,而先后有殊。如甲用子印,己先癸后,即使不富,稍顺晚境;若癸先而己在时,晚景亦悴矣。
  解读:印格同样是贪财坏印,但因财、印的位置不同而结果有异。比如甲木日元生于子月,为印格。己土财星透于年或月干,癸水印星透于时干,先财后印,这样的命即使不富裕,晚运也会顺利些的。如果癸水在年或月干,己土在时干,先印后财,那么命主的晚运就不妙了。这就是《四言独步》所说的“先财后印,反成其福;先印后财,反成其辱。”
  如齐召南命:
  杀  印  日  财
  癸  甲  丁  辛
  未  寅  巳  丑
  先印后财,兆示晚运不吉。印星为用,逢印看官,早运北方官旺之乡,命主聪明出众,记忆力惊人,人号神童。26岁中举后,历任学使、庶吉士、侍读学士、内阁学士、礼部侍郎。同时又是著名的经史学家。晚年走金运后,巳酉丑会财局破印格,受族兄牵连,被革职回乡,不久病死。
  学人注:财印之先后不可执一,先印后财的也未必就是晚景凄凉。如子月甲木,年透癸水,得时戊出干合来,反得其印,晚年不见得会差;相反,子月甲木,癸透时干,被年月的戊土合去,这是得而复失,不但不富,而且未必“稍顺晚境”。齐阁老的八字虽然是先印后财,但毕竟当过侍郎(从一品),而且还是文学家,说明在原局中,这个甲印是没有被辛财所坏的,若非晚年的大运破格严重,尚不至于如此凄凉。

  又如《滴天髓》中的某男命:
  印  财  日  印
  辛  丙  癸  庚
  丑  申  巳  申
  看上去是先财后印,命主应该会大享晚福。其实没有。因为用神印星太多,反而要以财损印,是弃印就财格。所以,早运南方财地,命主祖业颇丰,大享父母荫庀。一交癸巳运,癸水克丙火,巳申又合金,破了弃印就财格,命主一败如灰,成了乞丐。
  学人注:《滴天髓》中的命例是任铁樵氏所举,可信度并不高。此造出生于公元1721年农历七月初四日。这个八字黄先生并没有完全解释通,还是顺着任氏的思路去讲的。贫富贵贱取决于命局,大运是起到损益、引发等作用的,如果把这个命主当乞丐的原因归结于大运的话,是不确的。
  丙火是从日支巳中透到月干的,辛金的根源在丑,庚金的根源在申。在原命局,地支的巳申合早已化金,而众金归入丑库,使我的财星化为他物而且入了他人之库,这才是导致命主成为乞丐的真正原因!

  原文:食神同是财枭并透,而先后有殊。如壬用甲食,庚先丙后,晚运必亨,格亦富而望贵。若丙先而庚在时,晚运必淡,富贵两空矣。
  解读:食神格,同样是财星与枭神齐透,因其所在位置先后之不同而结果则异。比如壬水日元生于寅月,食神格,庚金枭神居于年或月干,丙火财星居于时干,枭先财后,这样的八字晚运就好。假若丙火财星居于年或月干,而庚金枭神居于时干,财先枭后,如此则晚运必差,难言富贵。
  如阮元命:
  食  财  日  枭
  甲  丙  壬  庚
  申  寅  申  子
  丙火财星在先,庚金枭神居后,似乎只是沈氏所说的那种“晚运必淡,富贵两空”的破命。可是,只因日、时支申子合水生寅木,时干枭神失去了申金之根,不能夺食也。至于年支申金,因为寅木之上有丙火荫庀,申金不敢放肆,加之大运东南,木火救应寅木,使申金终不能破格。所以命主少年得志,22岁中进士后,历任学政、侍郎、巡抚、两广总督等高官,晚年升任体仁阁大学士。一生著述颇多,名重儒林。
  学人注:阮元,字伯元,号芸台,又号雷塘庵主,晚号怡性老人,扬州仪征人,生于清•乾隆二十九年(公元1764年)农历正月二十日丑时,黄先生误作子时。正确的八字应该是:
  乾 甲 丙 壬 辛
    申 寅 申 丑
  己巳运己酉年中进士。乙亥运己酉年去世。
  食神格,财枭丙透的八字,其实不一定只看其先后,而是要看其组合。一般情况下,如果食神不被枭夺,那就是由于财星在保护食神。其中阴日干的正财还与枭神相合,如果可以合绊,那么食神就不会遭夺了。沈先生所说的“如壬用甲食,庚先丙后,晚运必亨,格亦富而望贵”应该是指壬日的甲时,生于庚年丙月,庚被丙阻而不克甲。

  原文:七杀同是财食并透,而先后大殊。如己生卯月,癸先辛后,则为财以助用,而后杀用食制,不失大贵。若辛先而癸在时,则杀逢食制,而财转食党杀,非特不贵,后运萧索,兼难永寿矣。
  解读:七杀格,同样是财星与食神齐透,也会因各自位置的不同而使结果不同。比如己土日元生于卯月,为七杀格。癸水财星居于年或月干,辛金食神居于时干,财先食后,这就形成了财生杀而杀遇食制的大贵之格。假若辛金食神居于年或月干,而癸水财星居于时干,食先财后,则形成杀逢食制而再遇财星泄食生杀的破格局面,这样的命不仅不贵,后运也必然萧索,而且还寿命不长。
  例如下面三个命造:
  1) 癸卯  乙卯  己巳  辛未;
  2) 癸卯  乙卯  己巳  庚午;
  3) 癸卯  乙卯  己卯  辛未。
  三个命造相似得紧,都是财先食后的大贵之格,然实际上却只有其中的第二命贵为巡抚,第三命只是个七品芝麻官,第一命则是个让巡抚和芝麻官都头痛不已的江洋大盗!四个八字几乎完全相同,为什么富贵程度却形同天壤呢?除了风水、出身等因素外,格局的成败高低是关键。第二命之所以大贵,原因在于八字的头面看似杀邀食制格,其实由于庚金无根并受坐下午火之克,形同虚设,并不能成立杀邀食制格。因有巳、午火连手化泄卯木七杀,构成了杀印相生格。大运走北方财运时,虽然克印,好在印星有巳、午两个,财星是无法破格的。克去一个印星,反而使命局成了杀重印轻的大贵之格。第三命之所以富贵不大,原因在于辛金食神没有强根,有杀重制轻之不足。所以命主在北方水运中屈志芸窗,无声无臭。等到两鬓斑白时,大运才慢慢进入庚戌,食神制杀的力度也才相应增加,命主终于做上了县太爷。第一命之所以为匪为盗,原因在于大运逢财星坏印,破了格局。一般情况下,杀邀食制格逢印化杀,则当以杀印格论。第一命就是这样,有巳火化杀嘛,格取杀印相生。运走北方水地,财来坏印,一个巳火很容易被财星克坏,故命主为钱财所困,干起了剪径行窃的勾当。
  学人注:此段承上文,言十神的先后之殊。读到这里,我们不难看出沈前辈也很重视时柱,有利的十神最好是在时柱。如此段讲的是七杀格,制杀的食神要在时柱方佳,为什么呢?因为时为真我,是代表我的能力的,时柱的食神能够制得住年月的七杀,表示我有能力控制小人,能够掌握权利,所以能贵。假若时柱是财星,去生年月的七杀,七杀又来制身,这样一来就好象是自讨苦吃。当然,沈前辈只是简单地说明一下而已,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对待。比如食神虽然是在年月,如果根源是在日时,而又能够制得住杀,财虽在时,但因组合的原因而生不到杀的情况下,那就不一定如沈说的“非特不贵,后运萧索,兼难永寿”了。黄先生在解说三个命例的时候完全是依样画葫芦,不可尽信。

  原文:他如此类,可以例推。然犹吉凶之易者也,至丙生甲寅月,年癸时戊,官能生印,而不怕戊合;戊能泄身为秀,而不得越甲以合癸,大贵之格也。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,或年甲而月癸时戊,则戊无所隔而合全癸,格大破矣。
  解读:其他类似的八字,均可以参照上面所举的命例来推断。不过这些例子的吉凶都是显而易见的,有的则更难一些。比如丙火日元生于甲寅月,年干是癸水正官,时干是戊土伤官,官能生印,而不怕远在时干的伤官来克,因为中间有甲木阻隔嘛。这时的戊土伤官既不能克官,反而能泄身吐秀,所以格成大贵。假使年干是癸水,月干是戊土,时干是甲木,那么戊土伤官就可以直接克伤癸水官星了,格局也就大破特破了。
  这里的官与伤,与前文的先财后印、先杀后食等是一个道理,也都只适应于一般的情况。遇到特殊情况时,我们是不能照本宣科的。例如《神峰通考》上面袁应龙的八字:
  官  印  日  食
  癸  甲  丙  戊
  卯  寅  午  戌
  年官月印,时干为食神,完全符合沈氏所说的“大贵之格”。但是命主好不容易中了个举人之后,还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富贵的滋味,就急忙忙去了阴曹地府。为啥呢?因为癸水官星没有根呀,又无财星生官,官格并不能成立。能够成立的格局只有食神吐秀格,所以在亥运甲戌年,枭神夺食,夺走了他美好的未来。
  学人注:袁应龙出生于明•嘉靖二十二年农历正月初一。这个八字,寅中甲丙戊三神并透,当取偏印之格,癸水官星无根,不取。时干的食神有被甲枭所夺的危险,本有丙火通关,但年时天地合,八字成圆,甲木夺食不误,故而寿促,亥运甲戌年,日逢墓绝,又引发了枭神夺食的信息,命之所然也。

  原文:丙生辛酉,年癸时己,伤因财间,伤之无力,间有小贵。假如癸己并而中无辛隔,格尽破矣。
  解读:丙火日元生于辛酉月,年干是癸水官星,时干是己土伤官,因为有辛金财星间隔,己土伤官便不能克倒年干官星,顶多只会稍微损伤一点官星,这样的八字也有小贵的主。假如癸水与己土的中间没有辛金阻隔,己土可以直接克癸水,那么就会使格局大破了。
  有这样一个男命:
  官  财  日  官
  癸  辛  丙  癸
  卯  酉  寅  巳
  八字财、官、印都有,并无伤官破格,而且身强财旺,按道理不当官也要发财。可是命主已经四十多岁了,到现在一直还没有弄出个什么响声来。天天都在市场上默默无闻地买卖小菜,日子过得也像小菜一样平常。这个身财两停的八字,咱就不发大财呢?原因还是在格局。因为财格在无比劫克财的情况下,见官则破格。官格呢,又因为癸水无根而难以成立。这个八字还能构成什么格局呢?没有了,其他任何格局都不能成立了。好在破格还不是特别严重,命主还能过上平常日子。
  学人注:丙日的己时,若非己丑,必是己亥,那么丙生辛酉,年癸时己的组合情况应该是:
  癸 辛 丙 己   或  癸 辛 丙 己
  ○ 酉 ○ 丑      ○ 酉 ○ 亥
  看过鄙人公开的《终南命理十干喜忌口诀》的人都知道,“丙阳尤畏己癸侵”,《滴天髓》论丙火时说:“逢辛反怯”。如上面两种八字组合情况,己癸并透,并且辛合丙火使其火焰不起,又逢“云遮雾挡”,虽然是伤官生了财而不克官,但癸困丙、己伤丙,是难以发贵的。所以,这段文字只是沈前辈为说明“生克先后分吉凶”的虚设的一个例子,是属于打比方的形式而说,并不是具体地对待。黄先生所举的命例,亦是丙逢辛反怯而癸水困丙的八字,年月冲日时刑,当然命格不高,并不是文中所说的“财格无比劫克财的情况下,见官则破格”,也不是“官格因为癸水无根而难以成立”。

  再看一个男命:
  伤  官  日  财
  己  癸  丙  辛
  未  酉  戌  卯
  此命正好是沈氏所说的“癸己并而中无辛隔,格尽破矣”,然而命主的事业却非同寻常。这是为何?是沈氏错了吗?不是。是大运救应了格局。原命局伤官克官,破了官格,这是没错的。早运壬申,无字救应官格,命主出身贫贱,15岁就只身出外谋生。不久即加入共产党,专门从事地下破坏活动。伤官见官嘛,不干点坐牢杀头的活儿就对不住命啦。辛未运,辛金泄己土而生癸水,所谓“伤官见官,逢财可解”啊,格局破而复成。命主如蛟龙得水,屡任要职。庚午运也是一样的道理,命主由全国总工会调研室主任之职,升任中央某部研究所书记(正厅级),家乡父老引以为荣。入己巳运,没有财星救格了,命局又还原到了伤官见官的破格状态,正当命主如日中天的时候,却突患恶疾而亡,年仅45岁!命该如此,难道不是吗?
  学人注:癸水困丙,得己土制癸而使其不能困,所以这个八字里的己土除了伤丙之外也有救丙的意思。伤官在年柱,代表国家,代表大环境,年月的伤官见官就的意思就是不利的大环境中反而成就了命主,虽然日子过得苦了点。不过,毕竟是丙火逢辛的时候又遭己土之伤,这就是命主之所以寿命不长的原因。这个八字,丙火的意向是合时干的辛财的,要的并不是官星。而辛金的根源在月令,是官下之财,那么这个辛也有官的意思在的,所以能贵。辛未运,辛金坐未,就是泄了伤官的气,又引发原局的丙辛合;庚午运,丙临帝旺,合住未土伤官。己巳运,癸卯年,己癸并透,太岁又将辛金的根源冲破,丙火失其所得,又遭他物所伤,故亡。

  原文:辛生申月,年壬月戊,时上丙官,不愁隔戊之壬,格亦许贵。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,或年戊月丙而时壬,则壬能克丙,无望其贵矣。
  解读:辛金日元生于申月,年干为壬水伤官,月干为戊土印星,时干为丙火官星。这个官星就不愁年干的壬水来克,因为中间有戊土挡着呢,这样的组合就是贵格。假若年干是丙火官星,月干是壬水伤官,时干是戊土印星,或者年干是戊土,月干是丙火,时干是壬水,这时伤官就很容易克伤官星,使格局遭到破坏,命主不能得到富贵。
  如某女命:
  食  印  日  官
  壬  己  庚  丁
  子  酉  申  亥
  丁火官星无根,不来是个弃官就食的食神吐秀格。若行水运弃尽官星,命主定当成为影视大腕。可惜啊,大运一入丁未,丁壬合而食神不能吐秀,官有根而遭壬水回克,格局尽破。命主高考落榜,工作不成,只好去酒吧唱小曲。丙午运也不能救格,自然就不会有好事。命主与男友闹分手后,愤然一脱,赤条条地演上了色情片。报酬是不错啊,但她自己也怕见熟人。这个金水伤官,怎么也不喜官星呢?因为官星破格呀。
  学人注:沈前辈在文中所举之申月辛金,格式如下:
  (一)壬 戊 辛 丙  (二)丙 壬 辛 戊
     ○ 申 ○ 申     ○ 辰 ○ 子

  (三)丙 壬 辛 戊  (四)戊 丙 辛 壬
     ○ 辰 ○ 戌     ○ 辰 ○ 辰
  不知道各位读者有没有注意,壬年的申月必是戊申,丙年的壬月必是壬辰,戊年的丙月必是丙辰,辛日的丙时必是丙申,辛日的戊时若非戊子则是戊戌,而辛日的壬时必是壬辰。其中,只有“年壬月戊,时上丙官”这一例,才符合“辛生申月”的条件,后面所举仅作假设,但却是不可能存在的,除非不是“辛生申月”。所以沈前辈在这里也只是纯从天干的位置组合来说明“生克先后分吉凶”的道理。在不考虑地支组合情况时,我们来分析一下:
  例一,辛金合时干丙火,表示日主之情向官星,丙火官星不但合身,而且还生印(申月令的戊土透干成格,逢印看官而遇官),年上的壬水伤官因有戊印作阻而不伤丙官,所以“格亦许贵”。(只要地支配合有情则贵)
  例二,同样是“逢印看官而遇官”,但是月干的壬水作了阻隔,伤害了年上丙官,丙火不但生不到戊,而且辛金也难以得到丙。
  例三,大同例二,加上月时相冲,更加不利。所以沈前辈说“无望其贵矣”。
  例四,还是“逢印看官而遇官”的,并且官星能合身也能生印,可惜时上壬水冲丙,这种伤官见官是自己把“官”给冲跑了(时为果,结果还是得不到)。
  黄先生所举的女命,其败笔不是在官,而是在印!本来三秋庚金喜水淘洗,但己土出干,混了壬水,使壬水不清。壬水是从申、亥中所透,时支亥水不但是真桃花(木兔并猪四野眠),而且还有“登明足艳”之说,加上年时丁壬遥合,所以出演三级片。黄先生说“这个金水伤官,怎么也不喜官星呢?因为官星破格呀”,误,所谓的“金水伤官”指的是冬金,此造庚生酉月,是羊刃格,用水泄秀的。

  原文:如此之类,不可胜数,其中吉凶似难猝喻。然细思其故,理甚显然,特难为浅者道耳。
  解读:因位置先后的不同而影响格局成败高低的命例,是很多很多的。其中的吉凶是言喻不尽的。但是细想其中成败的原因,道理是很显而易见的,就是很难跟初学者一下子讲清楚。
  是啊,不管学什么东西,基本的都是比较教条的,也是比较容易把握的,而高深一点的东西就总是比较灵活的。当岳飞读过许多兵书、打过许多胜仗之后,总结用兵经验说:“运用之妙,存乎一心。”这“一心”者,就是沈氏所说的“特难为浅者道”的东西。
  学人注:这一章节的中心就是讲组合,同一格局的八字,由于组合的不同,所出现的吉凶信息当然就不相同了。徐乐吾在评注这段时说:
  【本篇所论生克先后吉凶,专举天干为例,而地支之重要,更有甚于天干者。试举例如下:
  癸 甲 丁 丙
  酉 子 卯 午
  子午卯酉,四冲也,而此造则非但不冲,反为四助。卯酉之间,隔以子水,子午之间隔以卯木,金水木火,以次相生,以印化煞为用。遇水得木引化,遇金得水引化,不伤印绶用神,虽冲而不冲也。
  辛 丁 戊 戊
  卯 酉 子 午
  此造土金伤官用印,然卯酉冲,官星不能生印;子午冲,印之根为财所破;地支木火被冲,天干火土亦成虚脱。不免一生落拓,有志难伸矣。
  更有喜其冲克者,如逊清乾隆皇帝造:
  辛 丁 庚 丙
  卯 酉 午 子
  阳刃格局,以煞制刃为用。但秋金无印,不作旺论,而官煞通根卯午,制刃太过。妙在卯酉冲,使卯木不能生火,子午冲,使午火不破酉金,而丙丁官煞仍得通根。抑其太过,入于中和,是则玄之又玄,更难猝喻者矣。
  以上举子午卯酉为例,更有会合因先后而变其性质者,亦有非冲非合,而先后生克之间,吉凶回殊者。非可备举,学者熟习之后,自能领悟耳。】
  徐氏对癸酉一例的解说不知道误导了多少后学了!此造,子月刑伤卯木,徐氏认为是水生木,地支三战无情,却被徐氏论为相生有情。第二、三例诚如徐氏所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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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T+8, 2024-11-21 17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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