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者,三刑也,子卯巳申子类是也。冲者,六冲也,子午卯酉之类是也,会者,三会也,申子辰之类是也。合者,六合也,子与丑合之类是也。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,系对射之意也。三方为会,朋友之意也。并对为合,比邻之意也。至于三刑取庑,姑且阙疑,虽不知其所以然,于命理亦无害也。
八字支中,刑冲俱非美事,而三合六合,可以解之。假如甲生酉月,逢卯则冲,而或支中有戌,则卯与戌合而不冲;有辰,则酉与辰合而不冲;有亥与未,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;有巳与丑,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。是会合可以解冲也。又如丙生子月,逢卯则刑,而或支中有戌,则与戌合而不刑;有丑,则子与丑合而不刑;有亥与未,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;有申与辰,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。是会合可以解刑也。
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,何也?假如甲生子月,支逢二卯相并,二卯不刑一子,而支又逢戌,戌与卯合,本为解刑,而合去其一,则一合而一刑,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。
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,何也?假如子年午月,日坐丑位,丑与子合,可以解冲,而时逢巳酉,则丑与巳酉会,而子复冲午;子年卯月,日坐戌位,戌与卯合,可以解刑,而或时逢寅午,则戌与寅午会,而卯复刑子。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。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,何也?盖四柱之中,刑冲俱不为美,而刑冲用神,尤为破格,不如以另位之刑冲,解月令之刑冲矣。假如丙生子月,卯以刑子,而支又逢酉,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。甲生酉月,卯日冲之,而时逢子立,则卯与子刑,而月令官星,冲之无力,虽于别宫刑冲,六亲不无刑克,而月官犹在,其格不破。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。
如此之类,在人之变化而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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